[新聞] 兒死前結婚 母驚「有人分遺產」

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5-05-24 13:29:04
罹癌的黃姓男子死亡前夕與周姓女友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黃母在兒子死後辦理繼承登
記才發現有「媳婦」;黃母懷疑結婚偽造證人簽名,訴請媳婦的繼承權不存在,但士林地
院調查發現證人是戶政事務所志工及洽公民眾,他們皆親聞雙方有「結婚真意」,駁回黃
母之訴。
黃姓男子前年九月罹癌死亡,因無子女,父親又過世,他母親去辦理繼承六百多萬元遺產
,赫然發現兒子於前年四月結婚。黃母認為,兒子前年五月病危時,她聽周女說已經和兒
子結婚,當時她有些懷疑,後來看到兒子結婚證書上證人簽名筆跡很類似,又沒證人年籍
資料,她才懷疑周女偽造結婚證書。
周女在開庭時對黃母說「我是真心與你兒子結婚,絕對沒有要侵吞遺產!」她說,她和丈
夫同居多年,去年四月陪丈夫看完醫生,得知癌症末期,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當時
思緒混亂,不知要找兩名證人,才臨時請志工和民眾幫忙簽字當證人。
曾姓志工作證表示,他印象中周女和一名高瘦男子請他當結婚證人,她認為是好事一件才
幫忙;林姓女子也證稱,她剛好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移,兩人走過來說「今天是好日
子,希望能幫忙當證人」她曾幫友人離婚作證,心想再當一次結婚證人也不錯,答應幫忙

法官審酌,兩名證人對黃姓男子身材描述一致,且都明確表達黃姓夫婦都有「結婚的真意
」,兩人與周女也不認識,無須冒著吃上偽證官司而說謊,認定黃與周女的婚姻合法,周
女擁有黃的遺產繼承權,駁回黃母的請求。
http://udn.com/news/story/7320/921927
兒死前結婚 母驚「有人分遺產」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05-24 13:30:00
失意 車禍 DNA 爭遺產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4 13:31:00
這老母連自己兒子結婚都沒通知 , 八成是不相往來那種吧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5-24 13:31:00
兩人都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了 有法律效力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5-05-24 13:32:00
我懷疑這老母沒在照顧兒子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4 13:32:00
只是外出工作要結婚最好會偷偷來不講的 , 這老母問題很大啊
作者: distress0730 (hOWER)   2015-05-24 13:32:00
這老母9成9有問題ZZZ
作者: hikaru77613 (我愛出世魚)   2015-05-24 13:33:00
沒登記好像可以不承認......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05-24 13:34:00
這老母才是要分遺產吧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5-24 13:34:00
若是老母在照顧癌末病人 就算想隱瞞結婚也無法吧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5-05-24 13:38:00
媽媽不照顧丟給女友,再來分財產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5-24 13:38:00
兒子結婚不讓母親知道... 這母親應該有問題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5-05-24 13:40:00
配偶是第一順位,應該可以分不少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5-24 13:40:00
配後和母親各1/2啊 如果遺囑沒特別規定的話配偶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24 13:40:00
同居多年 陪看醫生發現癌症然後結婚 老木都不知道??
作者: jupei (沛)   2015-05-24 13:41:00
應該是不養小孩那種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05-24 13:41:00
世界上根本不應該有遺產這種東西 死後財產充公就是了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24 13:41:00
感覺母親有問題.....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05-24 13:42:00
老母:我全都要阿~啥時跑出來一個媳婦的~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24 13:45:00
結婚連父母都不通知的話,很有可能是拋棄小孩的那種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5-24 13:47:00
應該在死前申請1118-1 連遺產都不要給媽媽...
作者: MRHAUNG (狗瘟摩湯套~夕鶴)   2015-05-24 13:54:00
老母不知道兒子結婚還蠻奇怪的
作者: taimu (?)   2015-05-24 14:00:00
第一順位 夫妻吧第二順位才是父母吧我搞錯了~"~第一順位是子女所以應該是配偶一半 父母一半
作者: mayko (mayko)   2015-05-24 14:04:00
第一順位是卑親屬(子女or孫子女),第二是父母,但是配偶是有比例,與第一順位者是均分,動用大老婆條款可先拿1/2但這是跟第二順位..老婆好像可拿超過1/2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5-24 14:09:00
先拿1/2 再分剩下的
作者: seagina (BURNNING!)   2015-05-24 14:24:00
這種垃圾長輩有什麽資格領 幹 鬼島一堆畜牧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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