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強索「5ㄨㄢˋ元」保護費 屁孩恐嚇竟寫注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5-05-23 20:17:44
※ 引述《MikaHakkinen (專長:丟人現眼)》之銘言:
: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26806
: 強索「5ㄨㄢˋ元」保護費 屁孩恐嚇竟寫注音文
: 2015-05-23 18:06
: 〔記者謝君臨/新北報導〕18歲莊姓男子偕同高姓、顏姓、蔡姓男子4人,去年跑到新北
: 市某工地強索保護費,一群人留下勒索字條,內容竟以注音寫說「5ㄨㄢˋ元」,令人傻
: 眼,營造公司拒絕付款,莊等人竟砸壞公務所筆記型電腦等物;新北地院法官審酌莊男才
: 18歲,且認錯願賠償1萬元,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4個月,緩刑2年,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11日下午2時許,眾人殺到工地嗆聲,高男先嗆聲說:「我小弟剛從
: 監獄出來,需要一點錢」,5時許又折返留下注音字條:「5ㄨㄢˋ元」離去之前還撂下:
: 「以後工地有什麼事情,他會來處理,社會事就是這樣」。
: 營造公司拒絕付款,3天後,一群人再度殺到工地恐嚇:「你們公司一拖再拖,我黑狗豈
: 能讓你們這樣測試,這樣我很難跟手下交待。」動手砸毀工務所內的筆記型電腦及電腦螢
: 幕,隨即揚長而去,營造公司報案,警方循線逮捕莊男等4人。
: 檢方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毀損部分營造公司未提告。法官審酌
: 莊男年僅18歲,未能明辨是非,僅因友人唆使動手毀損他人物品,考量他犯後認罪,且願
: 賠償營造公司1萬元,深具悔意,非惡性重大之徒,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4月,緩刑2年
: ,且須賠償營造公司1萬元。本案其餘共犯蔡男因未到案被法院通緝中,高男、顏男兩人
: 因涉入他案,另案審結。
他奶的
都18歲了,法官還說他不能明辨是非,判緩刑
11歲女童教唆兼動手殺國中女生,事後還炫耀
結果法院說有教化可能,責付家長管教
為啥鬼島法官不能認清ㄧ個事實
有些人就是渣,就是垃圾
你給他機會,他們只會越混越大,心存僥倖
殺人都能沒事,還可以向人嗆聲咧,好威喔
之後就換她當大姐頭,開始收小弟了
砸店恐嚇都能沒事,好威喔
之後就變成幫派小弟
然後放這些人回去,越混越大尾
等他們再犯,又有新的受害者,又死人後,才來判刑
這樣法官很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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