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命案】古、何2男:打死你或強姦妳

作者: NemoSapiens (尼莫)   2015-05-22 01:26:13
: 這種強姦犯,除去中二病發作以外,我知道有一些是精神有病的人
: 所以不知道我們的法律,可不可以制定讓犯下性侵害罪刑的強姦犯,
: 直接讓他們「不行」的法律?
: 我以前學的生物已經還給老師了,現在只是個外行
: 但還是想請教在這方面有點概念的板友們...
: 除了宮刑以外(畢竟太古老不可取了)
: 有沒有辦法直接讓這些強姦犯不舉?(特別是累犯)
: 比如植入晶片,或者看能不能在神經上動手術之類的...
: 不然這些受刑人在監獄裡面行為良好,關個幾年又假釋出來犯案
: 到時候還是有受害者啊...
: 這是以女性的觀點來看的,不知道其他男生有什麼看法?
外行人回應一下。
首先,我想版上新聞大家一定看過那種,高富帥是一夜情、肥宅就告性侵的那種新聞,一
定也看過那種女生偷吃,結果東窗事發索性告男方性侵的新聞。會上新聞的大概都是檢察
官發現有異不起訴,然後報成新聞被鄉民笑UCCU的,可是我們沒看到的例子呢?我記得看
過日本的報導,儘管法律上有無罪推定的原則,但是每每遇到性侵、性騷這類的案子的時
候,氛圍往往會變成被告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定罪率頗高(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很久以前看的,如果記錯請指證。
如果要修訂這種法律的話,那到底該如何定義哪些人需要做手術、那些人不用?
再者,如同回文中H大講的,GG只是工具而已,沒了換一個就好。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套講犯
罪心理學的書叫『破案之神』,作者是資深FBI幹員,其中裡面就有提到這個論點,作者表
示,這類的性侵犯心理上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扭曲,而手術只會讓他們的心裡更加扭曲而已
、更加兇殘和危險而已。
講個台灣發生過的實例,約莫20年前的事吧?一個小女孩被性侵致死的案子。細節不記得
了,但行兇的手法我印象深刻。兇手是用竹子(還是樹枝?)插入女童下體性侵,也因為凶
器刺穿到了女童小腸的部位,所以在數次手術後最終沒能救回女童。
整件案子和GG沒有關係。
作者: s8740520 (北七4NI )   2014-05-22 01:26:00
樓下怎麼看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4-05-22 01:26:00
@@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5-05-22 01:27:00
支持死刑謝謝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05-22 01:27:00
怎麼看?用眼睛看啊...
作者: s8740520 (北七4NI )   2015-05-22 01:27:00
支持死刑謝謝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27:00
心裡更加扭曲就繼續關到不扭曲為止啊 不然咧
作者: stevenseven (狼人)   2015-05-22 01:28:00
記得是雨傘,而且化學去勢根本無用,工具太多可以用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5-22 01:28:00
妳的例子我有印象...用竹子尖端刺死
作者: tank44444 (tank)   2015-05-22 01:28:00
一開始就根本不該放出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28:00
不然難道保留GG就是為了讓他們不扭曲可以繼續用GG性侵?根本就歪理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5-22 01:29:00
那還不容易 剁手腳趾頭+雞雞就好 看你能有多扭曲
作者: Atwo (A兔)   2015-05-22 01:29:00
過幾天就改關心酸宗痛或是小模
作者: mqni101   2015-05-22 01:30:00
韓國電影莫比烏斯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5-05-22 01:31:00
阿不就face害的
作者: XOEX (阿哲)   2015-05-22 01:32:00
原po的意思是被冤望就慘啦 會無辜雖小被切gg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22 01:32:00
有問題就關到看好為止,看不好就蹲到死為止
作者: ev331   2015-05-22 01:32:00
要怎麼可能不扭曲 除非有人給他拍拍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33:00
你才沒搞動重點 難道不去勢被放出來後用GG繼續性侵的少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22 01:33:00
我記得沒死 有切腸子 後來營養不良早逝
作者: ev331   2015-05-22 01:33:00
原po是在說直接死刑吧 走極端一點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5-05-22 01:33:00
是陰道 小女孩還活著的樣子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22 01:34:00
2009 18歲過世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34:00
現在判刑就是按比例原則處理各種不同的個案 你怎麼就沒懷疑過標準?
作者: shine32025 ( )   2015-05-22 01:35:00
判無罪
作者: peine (peine)   2015-05-22 01:35:00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22 01:35:00
2009年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35:00
20年來多少性侵案是用GG再犯的 結果你只有一件沒用GG的性侵犯來說嘴是想說明甚麼?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22 01:36:00
反正法扛不起責任就讓下個受害者去扛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37:00
http://www.tcma.org.tw/128 再犯率從51%降到5%人家研究化學去勢的已經告訴你有效減少再犯率了你還在首先甚麼?
作者: lanink (redmeetblue)   2015-05-22 01:42:00
死刑比較快啦!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1:44:00
現在搞清楚重點了嗎 不要再原地打轉了喔廢話 誰說只要化學去勢不搭配心理治療的..."本質上,服藥可以提早、迅速抑制有問題的行為,但若要得到長期的改善,仍必須做心理治療。" 你wiki漏看了?學術論文就是肯定服藥可以短期內抑制有問題的行為啊台灣假釋條件這麼寬鬆 一堆根本心理治療沒多久出來又犯這種情況下你不搭化學去勢是要放一堆風險在外面跑?現在搞清楚重點了嗎 不要再原地打轉了喔"第一線實務人員的看法" 我想請問一下有相關資料嗎?你所引的那篇論文就是告訴你"化學閹割+心理治療"=有用並沒有告訴你"化學閹割=無用" 所以用化學閹割搭配心理治療有甚麼不好的?事實上所有化學閹割相關資料都會告訴你能有效減少性慾你的回覆根本沒回答到理由請用一句話告訴我用化學閹割搭配心理治療有甚麼不好?你引的論文已經證明"化學閹割+心理治療"有顯著成效了結果現在反而要把化學閹割丟掉?你引的那本書是1996年出版的 支持化學閹割搭配心理治療的那份資料是2010年出版的 請問何者更有可信度?我同意你第二點 但是我認為第一點的認知是有問題的http://0rz.tw/4JwxY 歐洲09年還在討論化學去勢可行性台灣到底為什麼可以這麼肯定化學去勢毫無幫助反而有害?
作者: judgeGGININ   2015-05-22 02:07:00
性侵累犯唯一死刑,謝謝.不用吵這麼多,死刑沒有嚇阻預防再犯作用,但絕對可以撫慰人心.廢盟浪費資源在這些罪犯身上做啥?嫌台灣人口太多是不是?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22 02:19:00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0459370你可以看看這篇 WFSBP 2013的論文 直接告訴你搭配心理治療與藥理治療的功效 > 兩者各自單一性的治療所以事實並不是化學閹割單一有效 而是兩者搭配比單一更有效 這也是跟wiki那份論文有類似的答案2010的 手誤就目前我所看到的專業跟非專業資料來看 我認為化學去勢搭配上心理治療(以及比較嚴格的假釋制度 如果可以的話)是會比不用化學去勢更為有效的事實上美國跟歐洲等反對化學去勢的意見 也絕大部分著眼於受刑人的人權(化學去勢有相對的副作用)而非你所說的化學去勢有造成犯人更暴力的危險上
作者: dtundertaker (dtundertaker)   2015-05-22 02:36:00
那究竟有沒有比化學閹割更好的方法呢?
作者: aghgna (骨髓咖啡因)   2015-05-22 02:58:00
死刑啊
作者: youwei75 (xixi)   2015-05-22 02:59:00
死刑,謝謝
作者: belion (滅)   2015-05-22 03:04:00
唯一死刑,謝謝
作者: posada11351   2015-05-22 04:28:00
死刑,沒有其他選項了。
作者: Jupiter1129   2015-05-22 04:34:00
物理閹割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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