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1歲童動手虐殺 竟炫耀「嗆聲的已被打死

作者: bulank (布蘭克)   2015-05-22 00:31:38
少年事件處理法
不滿14歲 不用刑法處罰 最多少年輔育院或矯正學校3年
如果謝童是兇手 未滿12歲 會用兒童"保護"案件
因為未滿14 所以可能去兒童輔育院 爽爽1~3年
鄉民不要噓我
少年事件處理法 當時主導的 也是鄉民的台大法律系教授
※ 引述《whour (whoam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11歲童動手虐殺 竟炫耀:「嗆聲的已被打死!」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5-22 00:32:00
所以焦點請擺在大人,大人才是重點~~~~~~~~~~~ㄧ個小鬼叫的動大人作什麼也很誇張~~~現在分明後面有人教他們把主謀推給小鬼~~~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5-05-22 00:33:00
成年人沒有行為判斷能力?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5-22 00:34:00
~~~~大人判死刑喇!!!!!!!!!!別推給小鬼惹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22 00:34:00
沒道理錯誤的法律不修正. 犯罪年齡逐步下降.
作者: grandwar   2015-05-22 00:34:00
鬼島如果像日本那樣有人際壓力 對這種小鬼也不用重刑被人肉出來 這小鬼一生也毀得差不多了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5-22 00:37:00
這法律不是和謝啓大有關?
作者: grandwar   2015-05-22 00:38:00
鬼島比日本容易的是-有夠小,要追蹤超容易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5-05-22 00:38:00
這小鬼遲早要自毀的 絕無教化可能
作者: justiceyes (Justice)   2015-05-22 00:40:00
小屁孩的問題争議大,但成年人渣犯不能輕饒
作者: wangakechi (翔)   2015-05-22 00:42:00
現在資訊普及發達,人類20歲懂的事物已與30、50年前同樣20歲不同,應該下調成年年齡並修正法律,部分泯滅人性的重罪,也可適用於未成年人
作者: keeperkai (keeperkai)   2015-05-22 00:45:00
對阿 國外很多太泯滅人性的案件 青少年也是以成人身分審理的...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5-05-22 00:50:00
全殺了謝謝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05-22 01:02:00
台大法律真的搞死台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5-05-22 01:20:00
11歲懂屁啊 大人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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