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少女命案】2嫌喪盡天良 逼9歲童石刑虐殺

作者: LoVeUu5566 (樂悠悠x五六)   2015-05-21 19:58:17
此案爭點在於
性侵後 毆打>昏迷>死亡
or
毆打致死
前者最多就遺棄致死 最高判到無期
後者
如果判傷害致死也是最高無期 不過還要考量證據及犯案手段
有可能改起訴殺人罪 最高就死刑
或者
昏迷後沒死 但被燒死 這樣才可能起訴殺人罪
但也未必 被告可以抗辯 以為已經死了 認知錯誤
所以此案 關鍵在於法醫的鑑定
要不然可能請 煩神 停神 攻佔法院也沒用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5-21 19:59:00
只要檢方問出有人曾說過"打死她"就搞定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5-21 19:59:00
在台灣 關15年就出來爽爽過
作者: DDD (3D愛情動作片)   2015-05-21 19:59:00
強姦致死刑期才重吧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5-21 20:00:00
你說要請性騷擾慣犯幫忙性侵案 這不是請鬼拿藥單嗎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5-21 20:00:00
強姦致死 跟強姦後殺人 刑期差很多到底後面的凌虐算不算殺人 就要看法官的良心了
作者: savetheworld (Michael Kiske\m/)   2015-05-21 20:00:00
強姦致死比較重吧..
作者: voyhanxu   2015-05-21 20:00:00
關幾年就出來了,鬼島有鬼島玩法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21 20:01:00
只要他們一句話說沒想到真的殺死她,就改沒殺人故意了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5-21 20:01:00
強姦致死比較輕 強姦殺人比較重 前者最高無期 後者死刑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5-21 20:02:00
他們是先毆打>性侵>毆打>死亡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21 20:02:00
律師都知道怎麼搞文字會讓自己人受益的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5-21 20:03:00
你請兩個廢死的去攻佔法院?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5-21 20:03:00
間接故意表示: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5-21 20:04:00
林非凡是廢死的這倒是沒錯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5-21 20:05:00
這時要看錢夠不夠多 夠多律師都會幫你凹成過失傷害致死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21 20:06:00
不需要錢,人權律師最喜歡來接這種打名聲的案子了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5-05-21 20:07:00
如果是教唆殺人罪咧這個就可以判死刑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5-21 20:09:00
緊咬死者是自已脫衣給人性交,之後被未注意毆打致死不用幾年就出來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5-21 20:13:00
對方說不強姦就給你死 這叫自願喔wwww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5-21 20:14:00
還是 強姦你 或 打死你 女 : 我選被強姦法官 她同意我強姦她 無罪 這樣嗎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5-21 20:17:00
煩停反死刑 你是要他們抗議啥
作者: bboywhite (BboyWhite)   2015-05-21 20:21:00
結果人被強姦也被殺死了,能不重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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