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蔣萬安FB 公布放棄綠卡 I-407表格

作者: Elabaut (Ultimate Grand Slam)   2015-05-21 17:56:20
除了綠卡,還有一件事情也非常重要
就是當年章孝嚴先生特權改蔣姓,內政部違法亂紀的事。
當年的改姓完全是違法亂紀的行為,
就法律上之親屬關係來看,
章孝嚴是蔣經國未經認領的非婚生子女,
換言之,他們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之父子關係,
今天章孝嚴要「認祖歸宗」,在法律上必須經過蔣經國的認領,
蔣經國已經過世,已不可能依意思表示認領,
亦不可能提起強制認領之訴,
剩下惟一可能的法律上途徑,就是要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並舉証証明蔣經國曾有撫養之事實,而在法律上這個事實被擬制為認領,
如此他們在法律上始得發生父子關係。
但是他們完全不循正常之訴訟途徑,
而居然由戶政機關直接換發一張身分証給章孝嚴,
完全無視於親屬法之規定,違法亂紀,實值譴責。
或許有人會有疑問,這到底會怎麼樣?不過就是做個人情?
此言差矣。
當年各地戶政機關發生多起民眾要求「比照辦理」的事件,
因為既然章孝嚴可以不必循正常的訴訟途徑,為何其他人就非得上法院交裁判費不可?
(就跟後來白海豚家族的護照事件是一樣的)
法律原來規定的精神,是認為親屬關係之有無事關重大,
不但影響相關當事人間的共同生活,更影響諸如扶養義務、繼承權等重要事項,
故其關係之得喪變更,必須嚴格依照法律之規定,
如有不確定或容有爭議之情形,必須交由法院以訴訟程序依証據法則予以認定,
當年的章孝嚴是何身份?為何可以訴諸行政而置法律規定於不顧?
有人會說,章孝嚴與蔣經國之關係為公知之事實,在法律上無需舉証,
故戶政機關直接給予行政上之方便並無不可。
惟此言亦差矣。
即使公知之事實無庸舉証,亦僅能於法院訴訟程序中之証明法則部分發生效力,
並無法超越民法親屬編中有關婚生子女及準婚生子女之實體規定,
戶政機關不得在法院判決之前即為違反民法規定之登記,
縱為此登記,亦屬錯誤之登記,利害關係人得訴請更正。
最後,本篇與「歷史、血統」無關,
而是為明法治,正視聽,
最該負責的對象,是當時為該處分之內政部公務員,
蔣萬安先生家族也該為當時的違法亂紀便宜行事作出解釋,
還請諸位明察。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5-21 17:57:00
拿來的專業文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5-21 17:57:00
你要蔣家人守法?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57:00
發問 所以蔣萬安 身份證或戶口名簿上有蔣經國的名子嗎@@?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5-21 17:57:00
不管拉殺人魔的血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21 17:58:00
國民黨本來就違反亂紀 他們立一個法就是要給自己一各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21 17:58:00
我比較想知道他為何不從母姓?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05-21 17:58:00
改姓沒問題啊
作者: protoss666   2015-05-21 17:58:00
zzzZZZZzzz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5-05-21 17:58:00
法律是拿來管鬼島賤畜的 皇親國戚那碰的著
作者: ekoj (夭竹)   2015-05-21 17:59:00
人家姓蔣 沒抄你全家你就偷笑了 你是在質疑什麼?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5-21 17:59:00
就當年李登輝想拉攏章孝嚴抗郝 故意做給他的人情
作者: cokehung (cokehung)   2015-05-21 17:59:00
柯文哲合法不合理~
作者: Levelmax99   2015-05-21 18:00:00
民法不是有修正嗎??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05-21 18:00:00
你想改蔣姓也可以的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5-05-21 18:00:00
專業文推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5-21 18:01:00
3樓你身分證上有你阿公的名字嗎 ==
作者: kmichaelk (浩子)   2015-05-21 18:02:00
亂扯一通
作者: omage ( )   2015-05-21 18:02:00
李登輝lol,先去查查他何時改姓的再來唬吧
作者: JKY (JKY)   2015-05-21 18:04:00
專業文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5-05-21 18:07:00
亂扯
作者: allanh (ンアハ)   2015-05-21 18:12:00
42689.2看不懂啦
作者: msekili   2015-05-21 18:16:00
推~專業文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5-05-21 18:19:00
噓的邏輯都很妙 XDDDDDDD
作者: qwesd611 (傻哩傻哩)   2015-05-21 18:20:00
不懂放棄綠卡很偉大嗎?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5-21 18:24:00
雖然它是庶出 但是他要姓蔣 想利用蔣家名氣 令人覺得不舒服 如果讓他選上 這不是代表之前的轉型正義是假的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2015-05-21 18:25:00
專業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5-21 18:31:00
黨國不分不意外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5-21 18:32:00
推 專文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5-05-21 18:43:00
姓蔣的就自以為皇親國戚啊 根本一家敗類支那狗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05-21 18:52:00
隨便去找個姓蔣的認老背不就可以改了 還不簡單
作者: wanderwolf   2015-05-21 19:01:00
推這篇 改成殺母凶手姓氏的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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