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從數字告訴你到底需不需要醫糾法

作者: zentx (L)   2015-05-21 15:45:42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http://goo.gl/buxpJd
2.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講、醫師也講!從數字告訴你到底需不需要醫糾法
3.完整新聞內文:
有去過急診室的人應該都知道,「急診」的意義就是給有「立即治療」
必要的人去的地方,想當然爾,都已經快要病死了,家屬焦急的心情可
以體會,僅僅就我的觀察來說,在醫護人員的作業程序中一定會有先來
後到的概念(不然為什麼病床還要排隊才有得躺),但是在這SOP之下,
家屬們可能就會用激烈的方式,要求醫護人員優先處理自己的家人(所
以前面排隊的病人是?),上演全武行、投訴醫生、找議員來喬(放心
,我認真在台北木柵某醫院看過)。
不只有急診室會上演全武行,醫病之間的糾紛天天有,醫生開刀有疏失
,告!醫生沒有講清楚,告!醫生沒有提醒我,告!由最近的北榮死胎
案更可以明顯看到,喬不攏找立委、議員,再接著是獅子大開口要賠償
金,讓醫師走人。因為醫師很多人支持,立委因為被罵太慘出來道歉,
所以讓大家又開始討論醫糾法的問題,討論那個已經拖十年的醫糾法。
老話一句,什麼是醫糾法?(不複習一下你怎麼會知道!)
醫糾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病人與醫事人員間,面對醫療糾紛爭議的
困境,盼此可以減少纏訟;迅速解決彼此爭議。看似立意良善的法案,
卻藏著可怕的陷阱;不論因果關係在醫生或是院方,皆不「賠」償,僅
在「無法判定」因果關係下,由基金支付「補」償。
草案第三十二條 
給付補償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作成處分,命受領人返還:
一、有具體事實證明依前條規定不應補償。
二、同一醫療事故於補償後,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案件之自訴或告訴。
醫糾法是用「補償」,告訴人民:不要吵,拿個200萬就好了,真相不重
要!(想辦法吵到醫院不想管你,讓鑑定委員會做出無法判斷問題到底
是誰造成的,就能拿錢)就是拿了補償就不能告,告了就要退錢。
(為什麼是200萬?我也不知道,因為是官員說要給病人補點棺材費)
草案第二十五條 
為促進病人權益,中央主管機關得辦理醫療事故補償,分擔醫療事故風險。
前項醫療事故之補償,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視財源狀況及急迫程度,分階段訂定適用醫療機構、科別、類型或項目,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簡而言之,只要沒有辦法說明雙方的問題是什麼,病人就有機會拿到200
萬息事寧人,而這筆錢來自醫事人員及全體國人的稅金。而且強推這樣
的法案,立委和政府可能得到的是民粹之下的掌聲,卻犧牲醫療人員與
病人權益,根本沒有解決問題,還有可能造成更嚴重的「醫病對立關係
」。導致現在醫生也在亂講話,民眾也在亂講話,也有的醫生說自己很
可憐很可憐,提出一堆有的沒的訴求,像是除罪化,病人拿了錢就不能
再告。(族繁不及備載,各種聲音都有)
看到這裡,你覺得醫糾法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那我們來看看這幾年的醫
療糾紛統計數字。
粉絲團「一起讀判決」整理出民國94年1月1日後宣判至今公開的判決書
,這期間有關醫療訴訟的案件共有1080件,其中醫方勝訴925件,病方
勝訴155件,病方勝訴率為14.35%。這數據僅僅代表一個現象,有的人
解讀成「現今社會對醫護的相對不尊重,就算沒什麼錯也要硬掰也要告
,才會導致多的案件數,也可以解釋病方勝訴率並不高」。But,醫療
的領域這麼專業,醫方如果在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序的同時,往往將自
身塑造為絕對弱勢,這麼奇怪的事大家怎麼都不罵?
如果醫療糾紛的數字不夠明確,那我們來看看「賠償」的數字。
94年至今,台北地院有關醫療糾紛病方勝訴的38件案子中,其中整形的
部分佔9件,是勝訴案件中得到賠償的最多數。
醫界擔心,《醫糾法》根本是在欺負醫療人員,法案通過後還可能會「
寵壞」病人,而且「我不想付30%賠錢給胡鬧的民眾」,只要有爭議的
問題,就可以拿錢撫慰他們受傷的心靈,而且這筆錢還是全民共同負擔
,不解決醫療制度的問題,還想先「摸頭」,啊不就好棒棒~
法律不是拿來給醫病之間吵架用的,更不是立委的選票!大家都知道台
灣的醫療制度有問題,但也不是一兩天了,結果衛福部用醫病對立的方
式讓醫生很怕病人,讓病人拿一筆錢拍拍頭,進而降低訴訟案件,犧牲
醫事人員與病人的權益,製造永無止盡的醫病對立,滿足人性黑暗面的
那一點貪,最後把責任全都推給法律,這就是你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和
政府。
But,政院政策推出的過程只要被立院抓到小辮子,就會被立院掐到死
,由立院說的算。立委只要挾帶民意往前衝就好,到底是真的好、假的
好不重要,政院也無法做出真正有利人民的決定,跟著立委一起拍拍手
就好。希望立委們不要從中做梗變成一堆姚xx,大家只想要得到好的醫
療照顧,互相信任的醫病關係。可以讓醫生的家人抬頭挺胸,而不是提
心吊膽。
備註:
也許不像這篇文寫的這麼單純,但是一天到晚看到醫糾sop,
1.很可憐 2.找立委 3.各自放話 4.網友肉搜公斷
實在很膩阿!
希望政府跟立委真的能做點事,不是製造更多問題
作者: taiwan81903 (小馬)   2015-05-21 15:47:00
就幹你媽為什麼要拿我們的錢去給這些家屬爽應該要讓這些亂告的家屬,要是敗訴還要賠醫生、國庫
作者: chaesbe (小寶)   2015-05-21 15:52:00
推一樓 要有敗訴賠錢給基金機制 不然每個人都告爽噱基金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5-21 15:53:00
立委也是人民選出來的 無奈....
作者: kibou (守身如玉三十年)   2015-05-21 15:54:00
藍色有點難讀 你可以考慮換成淺一點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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