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寧月賺3萬擺攤 他辭職拒回鍋警察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5-21 10:31:00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寧月賺3萬擺攤 他辭職拒回鍋警察
: 不堪執勤遭前立委朱高正辱罵而辭職的警員吳沛樺,回台南擺攤賣潮服。他昨透露,警界
: 高層問他有無意願回任警察,他婉謝了,認為警界風氣不改,就算回去,早晚也會再出走
: 。
: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吳沛樺在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服務時辦案績效傑出,2年前
: 爆發朱高正事件後憤而辭職,目前在夜市擺攤賣潮牌服飾。吳沛樺說,若沒搶到合法臨時
: 攤位,只好到禁止擺攤的區域,以前他開別人單,現在換別人開他單。他強調,擺攤每月
: 收入約3到5萬元,遠不如當警察時約7萬元的薪水,但不必看民代、上級臉色度日,「這
: 是最無價的福利」。(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tinyurl.com/klsucvw
這叫草莓?
這他媽才叫漢子
他大可以像其他警察一樣當條狗
上班陽奉陰違,開單看關係辦案
開一般民眾單,對民代議員哈腰
對長官討好,反正薪水照樣拿,你說被長官罵?
左邊進右邊出就好了,難道他還能抓你的頭去撞牆?
警界風氣短時間不可能好起來,這是整個體系的問題
警政預算一天綁在市議會
警察就永遠要當民代的狗
警政署80、88和94年都試著提過要中央統一管理
想當然爾垃圾民代們怎麼可能會放著它過?
學運時看到某位警察嚷嚷著「我代表國家」就好笑
人不當去當狗,標準魯蛇
反觀這條子放棄高薪,擺攤做辛苦生意
對客人哈腰總比對腦滿腸肥的民代長官哈腰好多了吧
警察是為人民服務,不是為權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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