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開車撞人還不送醫?網友遭童仲彥告誹謗

作者: trombone (trombone)   2015-05-20 17:55:0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開車撞人還不送醫那位?」 網友遭童仲彥告誹謗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尹姓男子今年2月上網時,在《中國時報》報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踢爆大巨蛋
案內幕的新聞下方留言「童仲彥,開車撞人還不讓人送醫的那位?」遭童仲彥提告加重誹
謗,尹男出庭辯稱打問號代表疑問句,印象中有看過類似新聞的辯詞等,新北地檢署採信
尹男辯詞,認定不構成犯罪,今將他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尹男(43歲)今年2月初上網在雅虎奇摩瀏覽新聞時,看到《中國時
報》報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踢爆大巨蛋案內幕的新聞,在下方留言「童仲彥,開車撞人還
不讓人送醫的那位?」不料事後竟挨告。
尹男向檢方坦承有留言,但否認有誹謗的意思,辯稱印象中曾看過新聞報導,童仲彥開車
撞傷人不送醫,但他也不是很肯定,所以留言是使用詢問的語氣,並非指控童仲彥。
檢方調查認為,尹男確實透過添加問號,採取疑問句而非肯定句留言,且《蘋果日報》曾
報導「童仲彥妻無照駕車撞傷人」的新聞,內容提及「童仲彥日前放任無照的妻子開車載
他,途中撞倒一名身心障礙婦人,未料童仲彥竟猛塞4000元希望私下和解,以致延遲婦人
送醫」等內容,TVBS也曾報導「騎士控阻送醫市議員夫妻車禍惹議」等新聞,可知童仲彥
確實曾協助處理妻子車禍事宜,因此認定尹男辯稱印象中曾看過新聞報導此事,並非空穴
來風。
檢方認為,童仲彥為台北市議員,屬公眾人物,且尹男留言亦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
事,尹男以保守、詢問的語氣留言,雖然和事實有部分出入,但並非毫無憑據,因此將尹
男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0rz.tw/kxD6D
5.備註:
法院認證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05-20 17:56:00
是地檢署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5-20 17:57:00
童仲彥,開車撞人還不讓人送醫的那位?
作者: kuninaka   2015-05-20 17:57:00
所以到底是?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5-05-20 17:57:00
不起訴
作者: Osuma (傷心難過覺得冷)   2015-05-20 17:57:00
地檢署認證 沒用 法院認證才有用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5-20 17:58:00
問號萬用~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5-20 17:58:00
加個問號就沒事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05-20 18:00:00
疑問句萬用阿
作者: Murloc (我只是個鄉民)   2015-05-20 18:02:00
哈哈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20 18:03:00
蠢阿童~為這件事情告誹謗有屁用!再者那裏是蠢蛆取暖地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5-20 18:04:00
地檢署都沒過了,連給法院認證的機會都沒有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5-20 18:05:00
蓋章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5-05-20 18:08:00
那也是媒體先報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5-20 18:54:00
問號真好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