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賓飯店薪水真的那麼低嗎?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5-05-20 14:41:34
※ 引述《amadeusli (阿瑪迪斯)》之銘言:
: 金逼哀,特別留下推文以茲紀念。
: 我有個朋友,在台北市開麻辣鍋店,常跟我抱怨店內腳手不夠,請不到人,
: 我很好奇,於是問了他待遇條件,他說:
: 「月休6天,假日禁休,一班12小時,配合輪調,一個月3萬。」
: 我當時有點驚訝的問:「這樣應該嚴重違反勞基法吧?」
: 沒想到他用更驚訝表情的回我:「我們這個行業又不用什麼專業,
: 我這個待遇,在業界算是非常好了。」
: 看到推文,我想我大概懂了,慈母多敗兒,之所以會有慣老闆,是因為有寵員工,
: PTT使用者平均學歷應該是大學以上,連鄉民們都會覺得勞務提供者是狗屎,
: 領22K是理所當然,年輕世代繼續被苛刻剝削的現象,我想應該會持續下去吧!
: 當社會只要能一直提供新鮮的22K勞力,那麼老闆們也無庸去提高新生代及中生代的
: 薪資了。
: 讓我想起林語堂的一句話:「中國就有這麽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
: 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在動物世界裏找這麽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按規定,僱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應給付加班費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原po寫的這工作
月薪30k,工時12小時,月休6天
時薪約105圓
但工時12小時的意思就是,工作8小時以後,再作的4小時沒有加班費,還是算時薪105圓
用這網站算了ㄧ下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老闆ㄧ天可省下645圓加班費
ㄧ個月24天,他就省了15480圓的加班費
換言之,你就少領了15480圓
所以他開月薪30k給你,自己還是爽賺阿,光少給的加班費就15k了
好工作,不應徵嗎??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5-20 14:44:00
員工的加班費也只是轉嫁給客人 所以還是小時候好好讀書吧
作者: ta29 (nyo)   2015-05-20 14:45:00
餐飲業也可以拆兩班呀 一樣八小時但是你中間就會有四小時的的空檔 不上不下 ,所以這種爛工作還是不要去做上面那篇有人說 還是要吃飯 那不會去找更好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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