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沒跛腳看守問題 做到最後一天

作者: IJuBan (我就笨)   2015-05-18 14:26:51
※ 引述《KingMaggot (11)》之銘言:
: http://0rz.tw/rwWEm
: 馬:沒跛腳看守問題 做到最後一天
: 總統馬英九今天說,絕對沒有跛腳或看守問題,該什麼就做什麼,
: 做到最後一天;民調高高低低,應注意但不要太在意,他為台灣做
: 的事,不是為一時好惡,而是為打下千秋萬世基礎。
: 中央社台北18日報導,馬總統5月20日就職將屆7週年,他今天上午
: 在總統府內與中外媒體記者茶敘,接受媒體提問時,做出上述表示
: 。
: 總統馬英九今天被問到,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不領表、不選2016總統
: ,對朱立倫的決定是否失望?馬總統則說,黨有一套很完整的初選
: 制度,也都會支持初選制度所產生的候選人。 
: 媒體提問,馬總統過去這麼多年以來一向堅持清廉從政,台北市長
: 柯文哲質疑馬總統兩次市長選舉經費申報不實,調查大巨蛋案也發
: 現有圖利遠雄的結果,請問馬總統對清廉招牌還有沒有信心。
: 馬總統表示,大巨蛋案讓人感覺先有結論再找證據,柯文哲也認為
: 廉政會不妥,改口合法但不合理,從這個過程看到讓他感覺是牽強
: 附會,羅織入罪,在適當時間,會由相關人士逐條說明,完全沒有
: 違法。(閻光濤編)
: 【中央網路報】
大家還沒有看清楚馬英九?
他先畫一個靶,然後大家期待會射中,大家一直注視著靶,卻不知道射箭的人走掉了
我建議現在就開始限制出境
以免還沒卸任就不見了
以下附上畫靶大全
*******不選市長*****
馬英九:我已經說過兩百次不選市長。
實際上:仍然參選市長。
******兼任黨主席*****
馬英九:我當選後要當全民總統,絕不兼任黨主席。
實際上:仍然兼任黨主席。
*****簡體字******
當選前
探視陳冠學 馬英九:台灣不會用簡體字(20071003)
馬總統回應陳冠學表示,台灣不會因大陸觀光客來台而使用簡體字,但會用繁、簡對照
,讓大陸人民領略繁體字之美,希望未來全中國都使用繁體字。
當選後
馬倡兩岸書同文 可寫簡體字(20090610)。
馬英九總統建議未來兩岸在文字運用上達成「識正書簡」的協議。
******開放大陸勞工*****
當選前
馬英九:執政後絕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20080304)
馬英九參加馬蕭全國農田水利會後援會成立大會及馬蕭全國勞工後援總會成立大會,馬
英九強調,他承諾當選總統後,絕對不會讓大陸勞工來台灣,而馬英九也在不會開放大
陸勞工來台的證書上簽名,宣示他的決心。
當選後
為配合七月初開放中資來台,勞委會正研擬僱用中國人民在台工作許可及其管理辦法,
未來將允許中資企業在台灣聘僱中國籍的白領專業技術人士(20090615)。
*****特別費******
馬英九:特別費是公款,我不會放入自己口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後來馬英九又改口:法院判決特別費是私款,所以我自己要怎麼用都沒關係。
*****美國國籍*****
總統政見發表會時
馬英九:我要教育我的子女生生世世為臺灣人。
後來被踢爆馬唯中有美國護照時又改口,子女已經長大成年了,我要尊重他們的想法。
******見到安倍晉三******
馬英九幕僚放話有見到安倍晉三
馬英九:我想我們該見的人都有見到了,大部份達到我們的願望。
實際上:日媒體踢爆是說謊。安倍晉三公開表示根本以行程滿檔婉拒見馬英九。
*****見到黃崑虎******
馬英九幕僚放話見到親綠人士黃崑虎。
實際上兩個人根本沒見面。
****台灣前途*****
馬英九:台灣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
實際上:一路走來反公投、反總統直選。
*******二二八*******
號稱改革的馬英九大張旗鼓舉辦儀式,向二二八受難家屬道歉(2006/02/28)。
想不到四月五日依然親赴慈湖祭拜,並對蔣介石的「功績」老調重彈地稱讚一番。
(2006/04/07)
*******總統薪水減半*******
馬英九指出中華民國總統的薪水相較於其他國家原本就偏高,因此陳水扁總統減薪
的做法是合理的。(2000-11-9 中央社)
馬英九競選承諾633如未達成。薪水減半。
實際上:一毛也沒減,633跳票不捐款。
******人權******
選前紀念六四支持民運、力挺西藏。
選後改口肯定中國人權、達賴喇嘛、熱比婭也被他列黑名單。
*****重返聯合國****
選前說「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選後變成"台灣地區"、"台灣戶籍地"、不排除統一。
******高鐵******
高鐵通車後,國民黨猛烈批評,2007年一月六日馬英九南下嘉義,仍選擇搭飛機拒搭高鐵,面對媒體詢問,馬英九說:坐飛機比較快,不敢搭高鐵。
後來選舉跑場訂不到機票改訂高鐵。
馬英九:搭乘高鐵平穩舒適,一點也不輸給日本新幹線、法國TGV高鐵。2007/4/2
*****陽光法案*****
馬英九當國民黨主席3年前喊說陽光法案無論如何一定要優先通過。
如今陽光法案,不是修法牛步化,就是遭藍軍杯葛,財產來源不明罪究竟要不要打破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仍有爭議。
藍營立委普遍支持應追溯究扁,法務部對是否溯及既往,拒絕表態。陽光法案變成殘缺的貪污不報告財產無罪法案,迄今沒有半過任何一人。
******黨產歸還******
馬英九:2008年底以前會處理完黨產,歸還國庫。
實際上目前還有兩百多億尚未處理完,之前賣掉的黨產收入也沒有歸還國庫。
******228預算******
馬英九公開表示將誠實面對歷史,藍軍甚至打算推薦228受難家屬擔任不分區立委。
實際上:國民黨籍立委卻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凍結、刪除228紀念基金與國家紀念館經費。
******訴訟案件******
有關特別費案
馬英九: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停止內耗。
而東興大樓案,SARS和平醫院,台北市積欠健保費案,侯寬仁案,馬英九卻永無止境
上訴到底。
******清廉輔選******
馬英九:要清廉輔選 ,反貪腐。
實際上:私底下卻資助因貪污與賄選遭檢調起訴且判刑確定的人
如:吳俊立(任台東縣議員時涉及小型工程款與社團補助等弊案)、為吳健保站台。
******蘇花高******
馬英九在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為了讓蘇花高匆促動工,縱容泛藍立委凍結行政院預算。
後來又改口說蘇花高興建與否應該尊重環評。
*****后峰斷橋事件******
家屬當場下跪陳情,馬總統上前扶起家屬,收下陳情書。家屬事後轉述,馬總統允諾回去會處理,一週內還給家屬公道。
實際上:家屬申請國賠遭拒絕,而且受到懲處的官員竟然高升為副處長。
*****政治獻金******
馬英九一再表示,「我從來沒有聽過這個事情,我沒有辦法回應,我從來沒有聽過有任何公會送錢給我,從來沒有。」2008/01/31
不過卻有媒體電話訪問馬英九大姐馬以南,馬大姐指稱謝長廷和馬英九都收過生技製藥公會的50萬元獻金。
****633政見*****
馬英九:選前說要達成633。
選後改口說要2016年才會達成。
*****股市萬點起漲****
馬英九當選股市選後萬點起漲,兩萬不是夢!
實際上:跌到四千點,一片哀洪片野。
******苦民所苦*****
馬英九:我們要苦民所苦。
實際上:油電天然氣通通漲。
******馬王黑金******
2005年黨主席選舉,馬英九:選王金平就是讓黑金復僻,他是真正和黑金劃清界線之人。
而2009年馬英九就任一年來施政運作不順利,現在馬英九力邀王金平出任副主席。
*****下不為例*****
蘇起老婆大陸賣書,馬說下不為例。
現在換蘇起弟弟去大陸當教授。
*****不速鬼(為老不尊)*****
馬英九在11月15日炫耀自己long stay的下鄉過程,指著三合院平房中央的地方,就
是馬英九下鄉來到台南借住民宅的洗澡間。
馬英九回憶說:「某次在民宅洗澡忘了帶毛巾,最後還得麻煩屋主女兒送毛巾給他」。
2007/11/20
記者後來問屋主
屋主三節伯:「我們是有女兒,但是她念大學,也在外頭啊,都不在家。」
*****人權問題******
當選前
中國鎮壓西藏獨立,馬英九痛披溫家寶『蠻橫無理、自大愚蠢、自以為是,無
視兩千三百萬臺灣人民主流民意,我們要對此表示嚴重抗議』。
馬英九強調,他將以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去電友邦,聲援西藏人民,聲援達賴。要
求大家譴責中共,並要求中共停止武力鎮壓,並與達賴對話。 中國時報2008/3/18
當選後
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日前表示明年考慮訪台,馬英九隨即向外籍記者宣布,他
認為此時此刻達賴訪台,時機不適宜。
馬英九的六四感言裡提到:六四事件至今二十年,兩岸都有重大變化,大陸當局
比過去更重議人權議題,展現與過去不同的開放與自信。
****美國履歷表*****
馬英九的美國履歷:
美國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
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研究顧問
美國紐約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實際上:
紐約州「法律顧問執照核發條例」清楚明確地規定
「法律顧問」執照的申請人: 第一,是某外國的合格執業律師; 第二,在提出申請前
的五年之中至少有三年於該外國實際從事律師業務; 馬英九從1976年紐約大學碩士畢業
到1981年離開美國為止,曾經多次參加紐約律考,結果屢戰屢敗全軍覆沒。馬英九沒有
律師執照,如何當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 。
詳文請看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topic_19494.html
*****左手簽約 右手違約******
馬英九總統在台北賓館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兩
項國際人權公約。2009/5/14
實際上
行政院更要推動集遊惡法過關就是「集遊法」的修法,這項修法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第21條的規定,也就是「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承認」。而馬政府所訂定的「特
勤條例」,也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人身自由權」和第14條的「遷
徙移動自由權」。
******綁架治水預算******
馬英九痛批這些年政府花費數百億元治水預算,卻不見成效,民進黨要負最大責任,並
強調,八年八百億元已通過,需要有責任的政府落實執行,但是發包速度慢,執行不力。
中央社,2007/08/21
事實上
2005年 6月15 日: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再次呼籲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儘速通過八年八
百億元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
2005年 7月16日:馬英九當選國民黨黨主席。
2005年 9月 3 日:泛藍再攔阻800億治水預算,謝揆籲發動不信任案。
馬英九表示:「行政院所提八年新台幣八百億元預算案,連國民黨團
都認為內容太過簡略,治水應該有全盤規劃,行政院只希望訂定法案,要求立法院提供
八百億元,由行政院自訂標準分配,將使得審查非常困難。」
2006年5月30日:立法院法定會期結束,國親力推「直航條款」引起朝野對峙,「易淹
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等重大民生法案未通過。
文章截取自 http://gdp633.blogspot.tw/2011/10/blog-post_15.html
資料只到2011年10月,之後的希望有人補充。
原來馬英不是射箭先畫靶,畫靶只是給人看的不是拿來射的。
作者: killerjack (ㄚ賢)   2015-05-18 14:34:00
表裡不一 自打嘴巴的典範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5-05-18 14:42:00
馬英9最機八了...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5-18 14:43:00
表裡不一的典範+1
作者: raycyrus (QQ)   2015-05-18 14:46:00
真的噁心
作者: alonzo701002 (宛如飛翔)   2015-05-18 15:28:00
廢物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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