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5-15 13:29:00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472823636278151
黃國昌
2014年1月20日 ·
支付命令本不應有既判力
以前在高雄大學帶著學生進行法律服務時,就遇到不少因「確定支付命令」而受害的案例
。被害人運氣好時,可以事後另循侵權行為訴請損害賠償,運氣不好時,連這個救濟管道
都沒有。運氣好不好,完全就看法官對「既判力強度」所抱持的見解(對不起,再說下去
就變成上民事訴訟法的課了)。
問題是:支付命令形成過程中欠缺必要的程序保障,確定的支付命令只應有執行力,根本
不應有既判力。現行法賦予支付命令既判力,只是在減輕法官的案件負擔,給予債權人不
應得的windfall,犧牲的是無辜債務人的利益。
這件事司法院老早就知道,筆者也倡議修正多年了,但是基於大家心知肚明的理由,就是
不願處理。
希望這次這位婦女是最後的受害者,也希望立法委員不要搞錯了真正應該修正的方向。
作者: GiBai5566 (居掰5566)   2015-05-15 13:29:00
那個理由是...銀行好做事?
作者: LFD (壞掉的LED)   2015-05-15 13:30:00
討債用阿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5 13:30:00
就算銀行既支付命令給你 你也可以聲請異議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5-15 13:31:00
遇到些很白爛,死不還錢的..這個還是很有用,我自己是有用支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5 13:31:00
結果這條只有不懂法律的倒楣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5-15 13:31:00
作者: heimaykiwi   2015-05-15 13:32:00
我不樂意見到,但看來是要死一些重要的人 才會修法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5-15 13:33:00
理由當然是銀行跟法院好做事,雙贏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15 13:33:00
銀行和法官都很爽,死的都是小老百姓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5-05-15 13:34:00
就把風險轉嫁給, 跟銀行法院毫無關系的倒楣路人甲乙丙然後舉著節省司法資源大旗, 嘲諷受害人不懂法律活該
作者: wgadv (wga)   2015-05-15 13:36:00
用這招對付國民黨黨產啦~來個「無敵黨證對上正義司法」
作者: nckukath (無奈小智)   2015-05-15 14:18:00
借錢給別人風險本來就很大,但是沒必要讓無辜民眾倒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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