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作者: kyouya (你藍眼中的綠)   2015-05-15 12:40:28
※ 引述《joe750 (潛到溺水)》之銘言:
: 想問個問題
: 關於支付命令是雙掛號寄到家
: 如果沒人收 我記得不是會存在郵局
: 如果不去領
: 這樣20天後,支付命令會成立嗎?
鄉民說寄存送達等於送達
這樣很多外地人不就很可憐
若家人沒簽收到,信件被寄存於郵局
家人沒收件者的身分證也無法代領
等於住在外地的收件人還要回老家的郵局領(例:從台北回屏東)
沒辦法請戶籍地的郵局寄到居住地的郵局嗎?
作者: darksol (darksol)   2015-05-15 12:42:00
前面就說郵局不算合法送達了 都沒在看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5-15 12:43:00
我不曉得要怎麼跟你解釋,這是視力的問題 要問醫科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15-05-15 12:45:00
合法送達好像不用身分證就可以讓陌生人幫你簽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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