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Google:自動駕駛車六年只發生過11起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5-05-13 23:44:09
自動駕駛車要有獨立的路權:謂A型路權,指的是「獨立式封閉路權」
如此可以獲得下列幾項優勢:
一、在獨立路權的道路上行駛,可以避免和有人駕駛車輛、行人、動物發生碰撞
二、當獨立路權的道路上,全部都是自動駕駛車時,統一由中央行控系統主機
依照車流量、方向性,做全面的配速整合
如此可以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將旅客、貨品快速又安全地運送到目的地
三、獨立式封閉路權相當於現在的捷運系統,可以為不同類型的旅客、貨品
量身訂做專屬的車型,例如:
單人座、雙人座、四人座、巴士型(5人~20人)、2噸、5噸、20噸
四、旅客上下車可以用智慧型裝置:手機、平板電腦、智慧手錶,隨時招呼自動駕駛車
會在專屬於自動駕駛車的月台上下車,所以不會和其他人控駕駛車輛產生衝突
五、省下龐大的駕駛人力成本
但獨立封閉路權,不與其他人控車輛、行人、動物爭道
代表要建造專屬自動駕駛車的道路供其使用
不管是高架化、地下化,都是驚人的建築成本
自動駕駛車若要普及化,獨立路權是必要的
除非,未來研發出磁浮車,可以在空中行駛
獨立路權的定義,就是劃出固定的空域,專屬於自動駕駛車使用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5-13 23:45:00
主要是系統會被整個壟斷吧不過印象中 google無人車好像有從東岸開到西岸
作者: Clementtang (劍客唐唐‧光明)   2015-05-13 23:50:00
推薦這篇文章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05-13 23:54:00
沒算到連鐵路也敢闖的三寶阿
作者: more520 (夜餉の貓)   2015-05-14 00:02:00
真的這樣做那幹嘛不坐大眾交通就好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5-14 00:15:00
如果在台灣道路能行得通,絕對有辦法普及~~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5-14 00:33:00
大眾交通就是要跟別人共用載具走共同路線吧若能做到個人載具自動化 只要有規劃到的 都是自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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