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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排氣管挨罰 提訴被駁
2015-05-13 02:14:38 聯合報 記者盧禮賓/基隆報導
葉姓男子機車改裝排氣管被警舉發,裁處900元罰鍰。葉不服,提訴主張排氣管是更換較
耐用的材質,沒有噪音或影響行車安全。但基隆地方法院調查排氣管更換後隔熱防護裝置
無法包覆排氣管,可能有燙傷乘員或行人之虞,明顯違規,判決駁回。
判決指出,葉姓男子今年1月騎機車在基隆市因改裝排氣管,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擅自變更排氣管原規格設備」開單舉發。
葉向法院提訴主張,排氣管是更換較好、耐用的材料,沒有噪音或影響行車安全之虞,員
警執行改裝排氣管取締,僅能就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開單取締,員警在沒有儀器及
領有合格證書檢測人員在場檢測下,不能單憑直覺判斷開單舉發。
法院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設備規格變更應符合規定,其中機車排氣管設
備部分明訂變更、改裝 、加裝後應符合「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以防乘員或行
人肢體遭排氣管高溫燙傷。
法院調查葉確有更換排氣管,且隔熱防護裝置顯然無法完全包覆排氣管前後兩端,隨時可
能使乘員或行人不慎遭燙傷,一般人肉眼一看即明,無需儀器設備或專業人員檢測,警方
舉發於法有據,監理機關裁罰沒有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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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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