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移送馬有「異音」 柯:看完報告再決定

作者: Custody (雞鴨)   2015-05-10 16:24:10
『政風處認為程序不完備,堅持發函馬、李2人說明』
會這樣質疑也是政風處的職責吧.....
最後陳述機會(final statement)還有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本來就應該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也是政風處的義務
今天可以有不同的方式、程序檢驗過去馬郝時代的所作所為
可以"別查組"主動分案偵辦調查、可以法務部看是給北檢還是特偵
也可以廉委依調查報告自行檢舉告發,當然也可以透過政風
但若以政風來說,無論質疑他們一條鞭也好,以保密為由行怠惰之實也好
若要走政風移送這條路,依照規定就是要請當事人來陳述
而當事人來不來是當事人的事情,畢竟政風只是行政單位無權拘提
但並不會因為當事人不願意來就繼續在那邊空轉,不來有不來的處理方式
柯文哲就是為了避免政風可能發生上述的弊端,也為了專業
才透過體制外的方式來調查,然而要進行實質的司法程序還是要回到體制內
而體制內的話,政風就不能僅僅單憑廉政透明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就認定有弊端
縱然大家都覺得弊端很明顯了,該給的程序還是要給、要走、要實踐
在九月政爭中,有個讓人質疑的點就是沒有給當事人陳述的機會就逕自召開記者會
像段宜康就在質詢黃世銘的時候就問到黃世銘8月31號向馬總統報告譯文內容
9月1號馬總統又要黃世銘入官邸一起仔細推敲是否構成關說
原本9月2號開始要陸續傳柯建銘、王、檢察長還有曾勇夫,9月6號再開記者會
卻在9月1號再一次去官邸後就不傳了,黃世銘是說是內部決定只有行政不法不能傳
段宜康則質疑馬黃兩人用媒體判柯王兩人的死刑,好毒好狠
現在大家常常在質疑那些垃圾政客用笨來掩飾他們的壞
只會用不清楚、不知道、不了解、不要問我,來把責任推給形式上合法的甄審委員
才會讓松菸、巨蛋、轉運站、美河市、三創發生這麼多狗屁倒灶的事
這些BOT也都走了該走的程序,也簽了該簽的合約,但還是發生這麼多問題
這裡面無論是促參法還是招標、審標、決標程序當然都有要修改跟檢討的地方
但仍然不應該摒棄對正當法律程序的堅持
因為這個原則考慮的不僅只是有沒有踐行形式的程序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程序實質上是不是"正當"
換到大巨蛋的事情也是一樣,政風不應該也不能跳過"函請來說明"這程序就下手
作者: defeatshame (動畫提督)   2015-05-10 16:25:00
不要起爭議啦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5-10 16:25:00
===========哈 風向變了後 牆頭草柯屁 不意外============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10 16:26:00
100%移送定了~至於送完後就是馬囧的事了(橋、擋、結)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0 16:26:00
別人三個月發現弊案,政風處八年,十六年沒發現楊實秋都不屑這個處的表現監察院都發現了,政風處還在睡
作者: Cherlsea   2015-05-10 16:30:00
三個月看似很短 但其實已經被質疑十年了 終於擋不住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0 16:31:00
我是覺得能拖盡量拖 最好拖到明年選完再送
作者: protoss (天生散人)   2015-05-10 16:38:00
不是0508的開會已經建議可以直接移送了...但也會應政風處要求補發函要李述德過來說明...雖說不一定會到...但移送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5-10 16:39:00
推4F ...
作者: protoss (天生散人)   2015-05-10 16:39:00
跟馬李說明不衝突...又不是廉委會在辦案子...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5-10 16:40:00
馬下台再送 然後比照扁扁辦理模式....
作者: protoss (天生散人)   2015-05-10 16:41:00
現在就可以送了吧...馬以工都說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5-10 17:06:00
應該送定了 只是體制內規定還是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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