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掛] 簽了名,是否等於無條件同意放棄補假/雙倍薪??

作者: yasaq (kk)   2015-05-09 18:46:35
※ 引述《eskylace (esky)》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在某大賣場工作
: 有件事因為這涉及到很多基層勞工的權益,
: 所以我就在這PO 了 
: 謝謝您的閱讀 =]:
: 公司4月開始要員工在假表上簽名,
: 說"因19天國定假日挪移需員工同意"
: http://postimg.org/image/3nbsa849z/
: 所以意思是不是 如果我們在假表上簽了名,
: 等於同意放棄補假/雙倍薪?
: 之前上司叫我簽就簽了, 也沒多問 ,
: 而且所有人都簽了
: 我猜其他人簽,也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吧
: 不然誰願意無條件放棄補假/雙倍薪?
: 而如果我下個月拒絕簽名
: 假設全公司只有我不肯簽,
: 公司可以用這理由解雇我嗎?
: 我想過問部門主管,
: 可是根據過往經驗,
: 感覺他就是會對上面 恭恭敬敬,
: 言聽計從 怕事的人 問了不會有用
: 因此上來 請教各位我該怎麼做?
: 問的卦是:做服務業的都要這樣嗎?行窺?
: 另外,雖然這是2011的新聞,我想它仍然適用:
: http://web.pts.org.tw/hakka/news/detail.php?id=70815 
從你發的圖來看應該是本來月休4-5天 然後加上挪的假湊成固定月休六天
所以這的同意書就是在問你
「所有的國定假日都用補休代替雙薪好不好?」
至於不簽會不會被解雇 當然是不會
會這樣就解雇的雇主對這種法律根本懶得管 最好是還會發同意書讓你簽
那不簽會有什麼影響?
大概就是萬年不調薪 「你想調薪? 那就簽」「你想升職? 那就簽」
大概就這樣而已
如果是後面應徵的大概不同意就進不去了
不過對已經進去的就沒差了
作者: pujos (lks)   2015-05-09 18:49:00
其實只有+1倍薪,原國定假日無論有無出勤本來就薪水2倍薪的說法很容易誤解變成雙方誤會另外這同意書其實是應付檢查用的,並不代表會變補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