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不做愛就送回印尼」 淫僱主硬上看護遭重判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5月08日15:22
一名印尼籍女看護工受江姓男子聘僱在桃園照顧臥病在床的江母,
3年前遭60歲江男性侵8次,印尼女子不堪受辱而逃離,
直到被警員逮捕才揭發江男淫行,法院一審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江男4年徒刑,
但高院審理後,認為江男利用僱主權勢欺凌印女,惡行重大,
今加重改判7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男已婚育有2子,3年前僱用印女照顧臥病在床的老母親,
但她才工作不到2個月,江男就要求女看護幫他剪指甲、按摩肩膀,
趁機摸她大腿遭拒,江進而恐嚇印女如果不跟他做愛,就把她送回印尼。
印女顧慮家鄉有個2歲孩子要養,她花了大筆仲介費來台工作,
若工作泡湯,難以撫養還不會走路的孩子,含淚讓江男性侵多次得逞。
高院審理時,江男否認犯案,辯稱只有要求印女用手按摩他的性器官,
並未性侵,但合議庭不採信,依據被害人指證歷歷,認定江男性侵8次,
且痛批他犯後狡辯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因此加碼重判江男7年6月。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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