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英告訴獨派:維持台灣不屬於中國的現狀

作者: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5-05-08 12:06:22
國際法上只有託管沒有代管..
麥帥一號令純粹只是軍事命令,不是代管更不是託管協定,台灣並不是美國託管給ROC,
而軍事占領也在和約生效後就該結束,
台灣變ROC統治是因為1949被ROC流亡政權非法佔領..
台灣人對這非法佔領一直都有異議, 且ROC流亡政權的非法佔領是不會有領土或主權轉移的
這在舊金山和約以及台北和約都很清楚的表達出來..
如果要說ROC是settler state,那也得ROC先放棄宣稱擁有中國大陸並實質表達獨立...
換言之,在此之前,ROC甚麼都不是,只是因為台灣人允許而存在的一個政府組織.
也解決此困境, 台灣人必須公投制新憲並宣告獨立建國..
※ 引述《testtesttest (測試)》之銘言:
: ※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銘言:
: : 台灣國家聯盟這個獨派, 跟很多其他的獨派一樣
: : 對於臺澎主權狀態不是很清楚
: : 他們一貫主張「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的國家」
: : 事實上, 台灣並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 : 二戰日本戰敗放棄臺澎主權後, 臺澎住民並沒有依據自決原則, 自主建立主權國家
: : 台灣主權地位還未定
: 網路上的婉君一直洗腦台灣主權未定論
: 但是實際上,婉君講的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權力來自一般命令第一號的原文
: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 north of 16°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 Chiang Kai-shek.
: 中華民國對台澎進行軍事代管,或稱佔領,並無合法主權。
: 婉君只解釋到這段時空
: 但是關於佔領。
: 國際法在領土這個章節,裡面有提及時效
: 時效(Prescription)即是某個國家佔領了別個國家的領土,按國際法若過了50年
: 時間,領土擁有權便自動轉讓給佔領國。
: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非法佔領,若原持有者不提出異議,則視同同意該領土轉移。
: 台灣當時日本戰敗後托管給美國,然後被中華民國佔領
: 就算是非法佔領,超過50年後,美國沒有提出異議,這片土地在1949+50= 1999年
: 就是合法的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 不開心成為中華民國的人,可以自由的在戶政機關放棄中華民國身分證與護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5-08 12:07:00
我倒覺得大部分的台灣人高興的很 又可以被人管惹當初能選出馬 真是不簡單 選一次不夠 你有選兩次嗎
作者: 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   2015-05-08 12:17:00
明明是1945年,卻說是1949年。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5-08 12:23:00
單純是被媒體操作而已幸好現在網路很發達之前的事不會再發生了
作者: fenixray (ash)   2015-05-08 12:28:00
ROC就是兩蔣的陰魂不散糾纏至今
作者: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5-05-08 12:32:00
1945 ROC只是軍事占領,1949後則是流亡政權則是全面佔領
作者: Ghostrider1 (我是好青年)   2015-05-08 12:35:00
笑民進黨不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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