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潔隊員PO市長無能被解僱 地院判復職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5-05 18:10:24
彰化市公所最好上訴
反正上訴也不會贏
左臉被打一掌
右臉再被打一掌
這樣印象深刻下次才不會再犯
邱建富成立競選總部成立強制要求底下的人參加
違反行政中立
監察院趕緊出動調查吧
其實台灣天龍國之外各地公所都很多這種大大小小的劉政鴻系縣太爺
被欺壓的人應該要像陳姓員工這樣
帶種鬧上法院
他們才不會繼續囂張
這種人多一點彰化苗栗也不至於是現在這種德性了
※ 引述《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之銘言:
: 清潔隊員PO市長無能被解僱 地院判復職
: 2015年05月05日16:13
: 彰化市公所清潔隊陳姓員工不滿去年8月30日,市長邱建富競選總部成立被要求參加,還被恐嚇不去會被「點記做記號」,因而在臉書PO文「同事請睜大你們的眼睛看看,能讓這種無能的人和他底下狐假虎威的人連任嗎?」被以違反勞工守則重大事由解僱。陳男不滿提告,彰化地院認為是可受公評之事,判彰市敗訴,須給付每月近4萬元的薪資至復職為止。
: 彰化市長邱建富表示,認為法院判決內容有些問題,將等到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 陳男不滿去年8月29日晚上,胡姓同事邀約陳男去參加隔天的競選總部成立,還說不去會被主管「點記做記號」,認為被恐嚇,於是在臉書上PO文「媽的,現在是怎樣彰化市是無政府狀態嗎?要不要參加是個人自由,假借名義恐嚇同事,不去參加的人會被主管點記做幾號,真是無法無天!...,請我們彰化市民於11/29日用選票讓他去當真正的廟公」。
: 法官調查認為,原告任職期間每年考績皆甲等,且所PO之文是屬可受公評之事,但被以違反工作規則重大事由為由解僱,是不合法。 (詹智淵╱彰化報導)
: http://tinyurl.com/ljofvdj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5-05 18:12:00
你不要偷酸我們熱愛宗教活動的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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