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blueguy (代抓論文)》之銘言:
: ※ 引述《j0958322080 (Tidus)》之銘言:
: : 大家都說大學三學分:學業、愛情、社團
: : 可是理工宅宅在愛情跟社團幾乎都死當,
: : 學業又被當四年根本哭哭
: : 理工憑什麼瞧不起文組?
: 就像你說的
: 理工宅宅當一當被二一
: 去重考班蹲一下
: 就變文組了
: 所以你要我怎麼看得起文組?
理組戰文組是低端場是個很奇怪的邏輯
文組艱深的是社會科學
理組著重任意第三方投入相同條件獲得相同結果的自然現象規則與證據
社會科學呢?
一件相同的事物 在社會角度下自然有不同解讀
追求的是在社會事件中尋找規則 探究事件真相
再從真相中解讀 分析成理論
舉個法學的例子 前些日子的皮帶刀殺學長案子
下面推文 不乏認為單純攜帶皮帶刀行為即是有殺人意圖(同之 如若小學生攜帶亦有殺傷
性的美工刀 是否可推定為有殺人意圖?)
欠缺了行為人主觀的要件(夢遊中、反射性動作 致使他人產生死亡結果 該如何評價?)
客觀要件(若行為人僅攜帶刀械 未有殺人行為 是否可評價為刑法之殺人?)的論證
亦有人認為只要有殺人意圖 主觀想像結果與客觀事實結果不相當
即可將客觀結果中 推定為行為人的主觀意圖 從而評價為刑法的殺人罪 這是缺乏論證基
礎的(相關理論請詳見各刑法總則 打擊錯誤與客體錯誤)
另有 殺人罪的適用 積極與消極作為該不該當?行為客體?刑?273 減輕構成要件?……
等等
以上所述都是嚴謹的主客觀要件的刑法驗證 還有許多細節 只列出概要 還望高手先進們
指正
此些也可從憲法精神輔助理解而來 限制了自由心證的無限上綱 限制了人治的可能 也以
防法治制度崩潰
反映了社會科學的多方向與深度
另外 原Po認為文組之所以低端
是因為只要利用補習班 蹲個幾個月就能熟悉社會科學與運用感情創造文字
很可笑的觀點
你會因為自己熟悉三角函數就認為自己懂數學嗎?
見樹不見林 就自認所有的樹都跟自己所想的一樣
對於宇宙知識的浩瀚 只顯得狂妄且無知
這社會仰賴的是分工 不是單一專業
尊重他人專業 如同尊重自己所學 尊重的是這社會的術業有專攻
有推文講的很正確
文組的社會科學 所要告訴你的
是世界沒你想的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