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要恐同?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5-04 00:30:35
: 其實目前為止看到少數同性戀族群真正尊重自己族群的倒是像是四擦貓那樣的態度
: 其他的我倒覺得他們心理是不是真的認為自己不正常才不想被說
: 對於同性戀族群收養小孩我真的覺得應該有更多討論
: 現在的家庭制度或許對或許錯
: 但唯一可知的是這套制度在中西文化中也有幾千年的歷史而且沒被淘汰
: 代表想改變它不能過於急切且缺乏討論的硬要或硬不要
: 歷史上這種硬來的都沒什麼好下場
同運歷史上,真的有硬來的機會嗎?
不過 "需凝聚共識" "有共識但先取得一個中庸、平衡點" 的例子是不少
雖然正義經常遲來,但那一絲希望從沒斷過
1954 - 1957 整整花了英國三年多的時間,wolfenden 報告終於完成了
15人小組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做出了同性性為不應該違法的結論。但由
於爭議過大,報告僅供參考,甚至曾考慮不加以公開。
而此同時,上千人因同性行為 (無論是否為未遂犯) 而入獄
即使小組有了一致的結論,公眾對於這樣的結論是無法接受的。對於法
律所做出的建議,小組內也沒有一致的結論,有人主張立即廢止,有人
主張降低刑期。而北邊的蘇格蘭相對英格蘭與威爾斯,風向也大相逕庭
1967 報告出爐後十年後,Sexual Offences 法案通過,只有 21歲以上
,並且私下,無第三者在場的同性性行為合法。並且只在英格蘭和威爾
斯有效。
1981 蘇格蘭合法 1982 北愛爾蘭合法
英國花了三十年的時間,wolfenden 報告才達成英國全境合法的任務,
獄中如此漫長的時間,足已讓人白頭。
而 21 歲相比於 18 歲的合意年齡不平等,以及學校中禁止討論同性戀
的規定,也造就了 1993 轟動全球的電影 Beautiful Thing 。也只有
90年代的時空背景,英國國內為了同性的合意年齡是否與一般人相同而
爭論不休,才會引起如此共鳴
2001 合意年齡平等 (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 2009 (北愛爾蘭)
2005 公民結合 2014 同性婚姻 (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
是的, 2015 的今天,英國尚未全境同性婚姻合法
相比於英國,台灣並沒有宗教的包伏;同性行19世紀末就合法,如同非
洲的許多地區 (西非、南非、東非) ,恐同這種文化反而是西方引進。
例如許多英國在非洲的前殖民地由英國引進恐同法律;再由今日保守教
會的影響,促成如烏干達那樣著名的恐同法案。
目前的現實,是絕大多數同性家庭的小孩,是上一段婚姻的小孩
代理孕母國內並不合法,而無論在國內或在國外都不是人人付擔的起
領養而是看的到吃不到。
我們若學習 wolfenden 小組做結論的方式,未學走,就不要飛。
那麼 這些多數同性家庭的孩子勢必要等久一點,才能獲得許多法律上
被剝奪的權利,但權利不會打折
或者,考慮折衷方案,也就是暫時犧牲少部份同志的權利,造福多數
同志的權利,僅管這些少數可能這輩子無緣有名份的機會
再者,我們有這麼多國家,走在我們前面,是否可以縮短 30 年為一半
花 15 年就好呢? 若以 15 年為目標,我們真的所剩時間不多。同婚
並不是這兩年才一讀過,凝聚共識更不是最近才開始。
無論你立場為何,多花點時間想想。有正義存在才有和平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4 00:36:00
唉,道理講不過人就開始戰態度...要人家慢慢來,但人生是有幾個十年啊?
作者: akobe   2015-05-04 01:02:00
希望公平與正義早點回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