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蓮吉安副所長被酒駕撞死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5-03 18:25:38
不針對個案評論
酒駕只能用鞭刑來預防了
真的沒別的方法了
教育宣導沒停過
但還是會有一定比例的人
抱著「就算等下喝酒也會節制啦」的心態開車赴酒宴
然後還是喝到無法清醒駕駛的精神狀態
造成悲劇
醉態駕駛本身就使自己及他人陷入危險中了
如果沒把無辜路人撞死撞傷
只是運氣好而已
而單就醉態駕駛的部分
雖然依法可以在測得一定酒精濃度時成罪
但事實上
預防效果很有限
畢竟 透過訴訟技巧讓自己依法減輕或免責
也不是難以想像的事
站在刑事政策與實然面的角度
監獄關不下這麼多的酒駕犯
更不用說酒測值不到成罪地步
但仍造成實質危險的這一群體了
如果引進鞭刑
因為容易實施且成本低
當天打完即可自行回家療養
法官採用意願會較高
至於人權、尊嚴 確實重要
但在他人生命與酒駕者短期皮肉痛二相權衡下
敢醉醺醺上路
就該有被鞭刑的心理準備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5-03 18:26:00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5-05-03 18:26:00
鞭刑很好,
作者: dancing0618 (qiona)   2015-05-03 18:28:00
喝酒不是問題,而是吃飽飽本來就容易想睡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5-05-03 18:29:00
馬英九下台
作者: dancing0618 (qiona)   2015-05-03 18:29:00
下午1點多剛吃完飯是最想睡的時侯
作者: Syffence   2015-05-03 18:35:00
我主張酒駕無罪 但酒駕致死唯一死刑 致重傷20年以上徒刑
作者: dgrayness   2015-05-03 18:48:00
不支持鞭刑,但肇事者須負全部財產的一半且其繼承人負無限責任,終生不能買車開騎車及褫奪公權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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