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4-30 15:46:32※ 引述《littlefalcon (熊出沒注意!!)》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29/601072/
: 他搶銀行644萬要還債 債主不敢收
單純就法律上來講
通常搶來的錢會和搶匪的錢產生民法814的混合
因此搶匪取得錢的所有權,但是對銀行負有不當得利的債務
搶匪再將錢還給債主的話,即使債主知情,也不生惡意受領的問題
因此債主仍然取得錢的所有權
我印象中去年司律考過類似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