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4-29 16:14:13
※ 引述《Aenyie (鍵盤小妹)》之銘言:
: 問題其實沒有很複雜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可以討論成這樣
: 今天的問題很簡單 同樣沒有法律授權的事情還硬幹
: 我們會不會因為身份不同 就給這些人不同的評價?
: 當方仰寧無視憲法的時候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 當蔡正元瞎掰車上有警察撞人是阻卻違法事由的時候
: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刑法的男人
: 柯P 這個號稱白色力量 拿到了80萬票的高人氣市長
: 在不顧眾多專家學者的建議情況下
: 堅持要違反行政法及憲法上比例原則的時候
: 我們該說他是什麼??
: 柯P vs 國民黨
: 今晚你選哪一道??
: 話說 選前不是都說市政可以拿來i-voting嗎?
: 這件事情既然起爭議 乾脆來i-voting好了 呵呵
: ※ 引述《hichcock (快樂一整年 ^^~~~)》之銘言:
: : 簡單一個問題
: : 今天大台北地區違規臨停的問題這麼嚴重
: : 有一個市長願意把這問題處理掉
: : 可能他想的方法會造成很多人反對
: : (沒有方法會是全部人都贊同的, 因為很多都是那些會違規的)
: : 那麼除了他想的那個 "爛方法" 之外
: : 有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嗎?? 還是讓違規臨停繼續下去??
: : 如果有人能提出更適合的方式, 但是柯P 不採用
: : 那這個人才不符我們的期待吧
認為用監視器沒有侵犯隱私,是不是漏看了大法官說的定義?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15:00
那很好阿 全拆了 熱點巡邏的那些 里長家 貴族家順便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04-29 16:15:00
說公共區域沒有隱私可言的 我等下拿手機對著你不停拍可不要生氣叫警察阿?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15:00
順便把車牌也拆一拆啦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6:15:00
樓上有針對性的就違法嚕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6:15:00
喔 所以違停的監視器是對著人不停拍的?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04-29 16:16:00
還有那些說"沒犯法為什麼怕被拍"的 你也沒犯法 應該不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16:00
阿 還有學校的 郵局的 也順便好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6:16:00
我以為監視違停的看的是停車位呢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4-29 16:16:00
有看沒有懂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4-29 16:16:00
2F跳針跳太遠了吧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6:16:00
台北市現在起碼有幾十萬支攝影機在各公共場所 大廈 社區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7:00
監視器事後找證據跟把監視器錄的東西全部都先查不同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6:17:00
希望全部拆掉...這樣大家才能保有隱私
作者: Aska0910 (蟻天海殤君)   2015-04-29 16:17:00
2F 是對的 說得很正確呀 違法還強行 準備被罵翻吧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6:17:00
某c不要再秀下限了好嗎?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29 16:17:00
公共空間哪來的空間隱私?是裝在你家嗎?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6:17:00
支持全拆 警察辦案調屁監視器 是不會派人24小時站崗喔?
作者: qwesd611 (傻哩傻哩)   2015-04-29 16:17:00
監視器從此消失在地球!
作者: voyhanxu   2015-04-29 16:17:00
最無辜的就是攝影師啦! 球場拍到底褲被解雇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5-04-29 16:17:00
柯p是先拋出議題測風向拉 柯粉不用著急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7:00
真的 只要全台灣監視器全拆掉 柯P就完蛋了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6:18:00
就知道就會出現文都沒看懂在那喊不然全拆的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18:00
那些法官超有趣的 都忽視了 監視器是嚇阻>>財罰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6:18:00
其實可以用被動攝影機 就是拍動物那種 現在監視器技術很進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8:00
一直跳針拆監視器的不知道在想啥...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6:18:00
監視器全憑機械力拍攝 無經人為操作 未有人之主觀意見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8:00
只要用監視器當證據的處罰都無罪 反柯蛆就反敗為勝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6:18:00
監視器是嚇阻大於裁罰? 那裝假的不就好了 但是不能告訴你喔
作者: title2002 (大叔)   2015-04-29 16:18:00
拿手機對著人拍 找警察來也沒事~無法提告阿~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04-29 16:19:00
5566那個 你可以發一篇我來看看你的高見如何?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19:00
你才在跳針,人家再說隱私你在說可不可舉發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5-04-29 16:19:00
這個議題其實兩邊都有道理,值得好好討論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4-29 16:19:00
2F這就跳針跳太遠了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29 16:19:00
2F不要忘了雖然沒隱私權但是有肖像權,你敢拍試試看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19:00
某人大概不知道鴿子鑽狗洞 OR 用大砲 拍你是違法的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4-29 16:19:00
一下無限上綱 一下比例原則真的很討人厭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19:00
可不可以舉發當然有關係,事後蒐證用跟24h盯著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19:00
這個議題 本來就是法界人士自己要去探討的問題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   2015-04-29 16:20:00
2F啊,公共場合拍人攝影真的沒違任何法,只是很魯小而已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0:00
也正因為法界人士無法完全否定柯文哲想法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0:00
國家用公權力24h盯著大眾有無違規,跟出事檢閱證據兩者差別很大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21:00
違法取的的證據 不能當證據 也不能裁罰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1:00
柯文哲才會如此囂張 希望法界人士加油
作者: 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   2015-04-29 16:21:00
和什麼肖像權隱私權都沒啥關係啊..除非你拍人裙下啦..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4-29 16:21:00
理組柯p不意外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1:00
可不可舉發跟是否侵犯隱私根本兩回事好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2:00
可以直接採用監視器舉發就授權警察24h看全部的監視器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4-29 16:22:00
整天拿違法來說嘴的 有本事去提出能對症下藥的方案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22:00
潮爽彽 大家都解套啦 全力支持反柯P 監視器全拆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22:00
一個理組的柯P 難倒法律專家 真的很有趣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4-29 16:23:00
講這麼多都屁話,這跟國道測速照相有何不同?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4-29 16:23:00
難怪台灣被一堆唸法律的搞的殺人有悔意就免死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4-29 16:23:00
國道測速照相並非24h錄影裝置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3:00
24小時看監視器又不是看你家,哪來隱私問題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24:00
你就知道現行的 監視器處裡辦法 根本就是狗屁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4:00
是違反停車格隱私了是吧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4-29 16:24:00
食品亂天加罰的也不痛不癢 出事還有大水庫理論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6:24:00
理組柯P 戰 文組 根本好戲上場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24:00
好爽 以後家門口可以裝監視器偷看妹了反正我懷疑鄰居可能亂扔垃圾或吐痰 嚴重妨礙我的生活感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5-04-29 16:25:00
要就釋憲不然就閉嘴,別再出來秀下限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27:00
釋憲要是輸了 柯粉來點祭品啊個資法 憲法22條 我覺得釋憲結果感覺蠻清楚的啊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28:00
不用阿 光是這一大串 柯P到底違了 三小法 還是不知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5-04-29 16:29:00
上一次釋憲就說了不行,柯有疑問就再去申請釋憲啊!台灣什麼時候不是法治國家了?柯柯王國嗎?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4-29 16:31:00
柯P一句話 開啟了 大銷單時代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4-29 16:32:00
那我也可以說是你選的爛立委訂的交通法規爛是不是
作者: ttykimo (FOX)   2015-04-29 16:33:00
加個警示牌就合法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eo6315 (NowitzkiNash)   2015-04-29 16:34:00
釋憲穩輸的啦 柯粉來點祭品集氣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4-29 16:36:00
如果照ptt某些鄉民心中的法律 全台灣的人應該都死光了通通判死刑就對了啦!
作者: kkk85755 (煞气A老大)   2015-04-29 16:42:00
國道測速只有在違規的時候才啟動 高中物理教過吧?
作者: MDCCLXXVI   2015-04-29 16:43:00
人民可以決定車牌以何時何地何種方法揭露?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義 救台灣)   2015-04-29 16:47:00
吵什麼吵 公投啦
作者: alamabarry (.............)   2015-04-29 16:49:00
文組就是喜歡在那邊解釋名詞吵來吵去理組直接想個辦法改系統寫程式就解決了 無聊
作者: Linnsen   2015-04-29 17:21:00
推 看到猴子崩潰就是爽 宅宅考試一堆大砲對你拍 別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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