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lleryuan (龍鳥)》之銘言:
: 重點是【比例原則】和【國家侵犯人民權利】
: 我們時時監督政府,就是為了避免政府為了表面上的理由而擴權侵犯人民
: 比如身分證捺指紋,說得好聽是為了失蹤人口和失智老人
: 其實會不會在有人反對政府政策時,被拿去當作證據威脅呢?
: 政府可以知道人民在哪裡、做甚麼,這其實是很嚴重的資訊不平衡
: 民意代表想要知道政府在幹嘛還會說是機密呢,何況人民?
: 可以想像一下政府宣布以後所有人的電腦上網紀錄都會被存檔記錄
: 然後說是為了處理誘拐事件或是蘿莉控,你相信嗎?
: 你覺得鴿子會拿這些資料去抓蘿莉控還是太陽花?
: 所以除非有重大或是急迫或是確實良好的立意,否則人民的權利是不應該輕易放棄的
幾點看法:
1.用員警觀看監視器開罰單絕對是不該被允許的
(如果你家門口就是紅線,你希望員警天天在你家盯著你進出??)
2.路口監視器主要監看路口與車道,比較沒有針對性問題
除非事故,警察當然也不能隨便調閱
3.行車紀錄器與店家攝影機屬私人物品,除非民眾提供
警察無法知道你拍了什麼
4.超速開罰單,只有超速才會拍,鏡頭基本上對著車道
不容易拍到他人,警察也不容易看到鏡頭外有啥閒雜人等
5.開紅線罰單的監視設備應設計的像測速照相機
只有汽車違規時,才觸發拍攝,
並且視野範圍限制後方車牌與地上紅線
不得有錄影功能
這些都是目前科技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