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ä¸æ¸…楚)
2015-04-28 13:05:18其實抓違停違規
我暫成
但僅能用於交通事故與違規
說甚麼整天會拍你隱私?
你花個10分鐘走到你家附近的派出所
你跟他說你的狗走丟了
請他給你看一下你家巷子的畫面
他會調出來給你看
現在台北市已經早就有監視器了
作用
(1)交通事故
(2)犯罪舉證
大家別幻想每天會有警察盯著螢幕看
你又不是重罪現行犯
那法官真白癡
那照他邏輯
監視器全都不能用啊
有隱私問題
那以前的交通事故,追緝重刑犯都用甚麼?
作者: BlueGlad (讓自己每天變的更好) 2015-04-28 13:07:00
無線上肛正夯
作者: henseneg (心懸) 2015-04-28 13:07:00
柯一句話可以測全台智商~
作者: a77942002 2015-04-28 13:07:00
我覺得主要在 因果關係 先發生後看 跟 先看後發生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8 13:07:00交通事故、重刑犯都要經過審判,跟你直接開單不一樣
作者: henseneg (心懸) 2015-04-28 13:08:00
當然可以做, 就是要修法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作者: a77942002 2015-04-28 13:09:00
先看後發生你因該先勸導 不然就是協助犯罪(違停)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5-04-28 13:09:00對刑法 民法 行政法 都不會分的 請你去念念書
作者:
minizuko (等待風的寧靜)
2015-04-28 13:09:00前面都一堆討論了~你還在戰這個點= =
作者: MacOSX10 2015-04-28 13:13:00
會在公共場所還強調隱私的人 大多愛找黑道議員關說路口監視器又不是拍他內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