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視器抓違規免罰 法官嗆柯P「看誰腦袋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5-04-28 12:22:52
姿勢體大
他應該是以 "毒果" 撤銷的吧
這樣的話民眾檢舉的 應該也會以違反個資法的毒果 導致無法檢舉吧
這位法官的主要用意是 反對老大哥的到處都有監視你的東西
無論是 網路、影像、或者是悠遊卡紀錄
但是這不知道有沒有定讞 說不定上訴又被打臉了
※ 引述《blum (BLUM)》之銘言:
: 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施行以監視器抓交通違規,日前指稱反對者「腦袋裝大便」。由於茲
: 事體大,關係千萬用路人權益,記者的腦袋裝滿了問號,查詢才知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今
: 年2月審理蔡姓民眾不服闖紅燈挨罰1800元的判決,錢法官認為警方依據路口監視器畫面
: 開罰,侵害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無證據能力,上月判決蔡男免罰。
: 錢建榮法官受訪表示,在柯P脫口「腦袋裝大便」言論之前,他已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
: 通違規案的處罰。錢建榮還不諱言:「我其實想請柯P看看我這3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
: ,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 錢建榮在蔡姓民眾抗罰案判決中,引用林子儀前大法官於釋字第603號解釋(《戶籍法》規
: 定領身分證必須按指紋,違憲)提出的意見,呼籲行政機關應尊重並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
: 權:「此刻,我們必須停下來思考,究竟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想要以什麼為終極目的
: 的國家?如果一個社會裡的成員,人人皆盡透明,沒有什麼動態可以逃脫於國家的監視之
: 下,所有成員的資訊都鉅細靡遺地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並且可以輕易地透過某一則個人
: 資訊追溯其全部行蹤與活動,這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而且很可能是一個非常有效
: 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該追求之
: 重大公益,惟其終究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之後,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他一切。
: 」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04-28 12:24:00
那警察用拍照 攝影的都不能算嗎???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4-28 12:26:00
所以這樣以後交通事故的監視畫面都沒有證據力了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4-28 12:27:00
那應該是限制警方調閱監視器的權力 而不是限制監視器畫面的證據能力 又是倒果為因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4-28 12:33:00
就跟網路霸凌無限上綱一樣阿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4-28 12:40:00
POI?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15-04-28 12:51:00
所以桃園的法官在靠杯台北市的政策是哪招???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4-28 12:52:00
http://ppt.cc/gen.php 竹市全國首創三合一監視系統
作者: taurus1981 (麻煩死了)   2015-04-28 13:23:00
以後闖紅燈罰單就拿去給桃園地院給法官銷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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