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帶頭示範網路實名制?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04-26 18:32:24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網路實名有二種
:   一、用真實資料註冊,暱稱自由
:   二、連暱稱都要顯示個人真實姓名等資訊
:   目前ptt是第一種
:   日本2ch二種都不用
:   韓國曾實施過第一種,被宣告違憲,現已成功廢除 
:   中國則全面使用第一種,也曾有大學教授主張第二種
: 個人立場:反對網路實名,連第一種都不支持
:   原因:網路實名對隱私及言論自由傷害太大
: 個資也有被販賣的風險  
: 日韓已證明了不用網路實名,網路秩序一樣能夠維持
:   不過,也在ptt看到有少數鄉民表態支持
:   這些人所持的理由主要是:
:   「不做壞事,何必怕網路實名?」
:   那這些朋友會帶頭示範網路實名嗎?
:   尤其是示範第二種,在ptt名片上,寫上自己的真實姓名等個資
:   以身作則來向大家證明網路實名的優點?
:   有無八卦?
回覆本文
發現文太長另回一篇好了
我支持第一種 不對等條件下帶頭示範有什麼好講
你看得到我我也看的到你才才有互相監督效果 不然你試著跟
一個連id都沒有的空白人講話試試
而且日本很好的維持了網路秩序 請問數據在哪
反對的理由只是個資被賣那你應該在外面從不填單刷卡的吧
而且每個團體機構本就該有各種管理細則
台灣是已開發國家 但即使是如此人類依舊是需要受到管制是本性
會自律的人就是會 而不會的人依舊是不會
不然要警察幹嘛 警務機關也可以廢掉了 但事實上人類就是有劣根性
這有什麼好反駁的 承認人的惡 面對它 你才知道什麼事是對的 什麼事是錯的
什麼事該做 什麼事不該做
關於霸凌話題
看到最近的文章千篇一律是在追究責任歸屬這件事
鄉民只是不爽 某某某怎麼了關我什麼事?
她是職場霸凌又不是網路霸凌
當然直接的責任歸屬不是所有八卦板的各位
責任歸屬是謾罵這種匿名羞辱他人的風氣 完全紓壓 又不用負責 何樂不為
說真的 如果我可以看到人就說 咩修幹謀 而且女生還會自己貼上來
我還可以不用負責任 她也不會因此受傷 那我幹嘛不要
人如果沒有同理心 你今天怎麼對別人 別人明天也可能就這樣對你
有人說公眾人物就是可受公評之人 本來就該受到公評啊
但公評本就不包含人身攻擊 你若對別人做出了人身攻擊那你就別再說公評這兩個字
而某些政治人物和罪犯 你本就做了檯面上眾所皆知的壞事
你霸凌了我的錢包 你霸凌了我身為台灣國民的尊嚴 你貪汙不建設也是霸凌了我生長
的土地 我罵你是為了爭取這些 不是為了自己的快感
如果別人揍你 而你反擊他 那不叫霸凌那叫做自衛
八卦板充斥著謾罵 人身攻擊 揶揄 這種言語上的謾罵有各種不同程度之分
輕微的根本甚至說不上是霸凌 八卦板隨便一翻多的是
只是很多人視而不見而已 但不代表每個人都會視而不見
而對受不了的人來說就是一種壓力 有種惡是沒有理由的
那面對這種心理變態的人你又能怎麼辦 更別說那個人還是全部都填假資料了
當你面對這些種種外來壓力時早已心力交瘁 你要怎麼查他
我講的不是霸凌 我講的是人性 你我都知道人天生有劣根性
但你永遠不知道這是哪來的 就算別人難過痛苦你也不停手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5-04-26 18:34:00
恥力點到99 至少就不會去自殺惹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5-04-26 18:35:00
個資被賣其次;而是不用戶政所查詢,直接到別人家"討論"而且不是不爽;是"莫名其妙"每一個使用者都被"揹黑鍋"網路上謾罵不代表不會被告,而是看要花多久時間找到人。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4-26 18:51:00
好啦,有誰可以告訴我前面的文去哪了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5-04-26 18:53:00
重點在於警察和政府不能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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