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黃先生會看PTT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前幾天他發表關於匿名問題的文章
有提到法官被律師被告的新聞,寫到:
律師與法官,在工作領域上有其專業,他們不是沒有發聲管道的人。有管道可以發聲,卻
選擇匿名寫文章攻擊異己?這實在不是負責任的態度。台灣網路社會的脫序,已經到了不
得不正視的程度。
那位告人的律師怎樣我就不多做評論了
想知道自己問實務界的人就好
我想問發問者是在PTT問問題
律師和法官在PTT就他們所知回答有什麼不對?
你要他們用什麼發聲管道說話?
而且新聞報還在檢方那邊
你就可以說成是在攻擊異己
這不是很奇怪的事?
這社會上有多少自己無理還去告人的案子
你覺得被告就是不對
這種有罪推定的思想還真是神奇
我是覺會不會攻擊別人
和有沒有匿名無關吧
你看邱毅之流的媒體人整天公開在電視上攻擊異己造謠
現在還不是照樣上電視說三道四
反而律師法官用網路提供意見就馬上被告
請問脫序的到底是哪一塊?
應該是媒體怎麼常常用一些造謠說謊的人在電視上誤導大眾
才是大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