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批週休2日 勞陣:加班應維持上限46小時

作者: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2015-04-24 00:48:38
新聞出處: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23/59338
批週休2日 勞陣:加班應維持上限46小時
新頭殼newtalk | 林雨佑 台北報導
對於行政院會23日通過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單週工時40小時的勞基法修法草案,台灣勞工
陣線批評,行政院版本僅是為了應付馬英九總統「週休二日」的選舉支票,無助於降低年
總工時;立法院應站在保護勞工的角度,於51勞動節之前儘速通過每週40小時,「並維持
現行加班上限46小時」,實質降低工時,保障勞工休息權。
行政院會23日通過全面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法草案,該法案雖將法定工時由現行的雙
週84小時改為每週40小時,但同時也將每個月加班時數從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
對此,勞陣認為,超長工時早已是當前勞動職場的普遍現象,並據以衍生出職災、過勞等
傷害勞工的重大影響,在國際主流趨勢皆已朝向縮短工時之際,台灣不應該反其道而行,
並以法定工時做為交換加班的籌碼。
勞陣主張,「給我40,其餘免談」,立法院應站在保護勞工的角度,於51勞動節之前儘速
通過每週40小時,「並維持現行加班上限46小時」,實質降低工時,保障勞工休息權。
勞陣表示,行政院版本僅是為了應付馬總統「周休二日」選舉支票,無助於降低年總工時
。勞陣主張,應下修法定工時到單週40小時,以期終結過勞之島,並落實勞工休息權。
勞陣表示,這次週休二日修法,工商團體群起反彈,並提出加班上限必須增至60小時的「
得尺進寸」版本,充分顯示當前勞工陷入窮苦、窮忙、窮累的3窮絕境,正是工商團體剝
削成習的主因,然而政府卻屈於工商團體的壓力,並以勞工可以增加加班所得為由,拿提
高加班上限至54小時交換縮短工時,造成法定年總工時不變的詐騙式修法。
勞陣表示,據主計總處統計,過去10幾年來工業的每月加班工時僅14小時左右,製造業也
僅在14~17小時之間,至於服務業更不足4小時,顯示現行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已足以
因應產業的加班需求。「提高加班上限,根本毫無必要」。
 
最後,勞陣再度呼籲朝野立委,一週40小時已經是朝野和社會的共識,勞陣將於4/30上午
在立法院濟南路側發起「撐30人體排字」行動,藉以要求立法院應儘速通過縮短工時案,
並維持現行46小時的加班上限,同時提高加班費的計算基準,讓勞工獲得「適時工時」,
脫離過勞懸崖的邊緣。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5-04-24 00:49:00
這政府站哪邊 還有人不清楚嗎?
作者: Mar1boro (獸‧禽)   2015-04-24 00:50:00
結果變成每週上班40小時之外,必須再加班46小時
作者: r98192 (雅特)   2015-04-24 00:50:00
要反加班就是把加班費改到飛天就行了y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4-24 00:52:00
柯P:把工作當休閒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5-04-24 00:53:00
以後預設就是加班就對了 誰不加班 誰沒考績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15-04-24 00:53:00
縮短工時當然要加班補回,怎麼沒必要?
作者: tn00210585 (*〞︶〝*)   2015-04-24 00:53:00
落實加班費支付才有意義 其他都是屁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4-24 00:59:00
顆顆 這政府就是要勞方做到死阿= =
作者: moment168 (mm..)   2015-04-24 01:01:00
…原來馬有這個政見喔,不講真不知道
作者: dinayogi11 (dinayogi11)   2015-04-24 01:02:00
制定這些歸定就像脫褲子放屁一樣...
作者: a7569813 (囧)   2015-04-24 01:03:00
跟本沒在落實的法令多嚴都沒用,不過至少在正當性上是應該要支持的
作者: satyrs05   2015-04-24 01:29:00
能搞到兩個陣營都反對,真是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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