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霸凌報警 四叉貓「FB不提供資料」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5-04-23 17:23:49
有一點我必須反駁
所謂的重大刑案定義為何?
我目前幾個跟PTT有關的案子(最重本刑都不超過三年)
看到的證據都有PTT站方給的使用者註冊資訊
※ 引述《XXXXGAY (站長小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網路霸凌報警 四叉貓「FB不提供資料」
: 3.完整新聞內文:
: 藝人楊又穎輕生,家屬出面控訴網路霸凌,就有網友認為家屬應該要報警討公道,
: 但PTT名人四叉貓出面解釋「這很難成功」。
: 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認為「既然家屬知道女兒是因為某些人(極可能是認識的)
: 的言論而自殺,幹嘛不報案?讓警方去查?」四叉貓就出面回應解釋「網路警察想調閱
: FB的使用者資料,得先跟美國FB申請,但是只會提供涉嫌:涉嫌殺人、擄人勒索、毒品、
:
: 妨礙電腦使用、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上這幾種
: 案件而已。」、「人身攻擊、造謠、謾罵,這些小事FB才不會提供你資料呢,
: 哪像PTT,發文都會留下IP,隨便在八卦板罵人還可能會吃上官司呢。」
: 不過他還是提醒「如果你自己在FB上面註明自己住哪讀哪叫啥在哪工作,或者是
: 藝人名人紅人政治人物之類不用查就知道個資的人物,還是會被警察找到喔。
: 例如上次有個笨蛋在FB貼假陽具的照片就被警察抓走了。」
: 許多網友看到文章後,紛紛留言表示「臉書根本垃圾 這種境外社群服務早該禁掉了」
: 、「被告是當版主的最低標」、「4X貓認證的吃官司」、「PTT站方還會主動提供註冊
: 資料」、「臉書目前你刑案可以要,之前就抓槍擊要犯就有追。」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23/597755/
: 5.備註:
: 自己的新聞自己貼,不過身為PTT站長的我得在這邊澄清,
: 「PTT站方還會主動提供註冊資料」<===這段與事實不符喔,
: 除非重大刑案,否則站方絕對不會提供使用者資料給任何單位,
: 請大家放心。
: 該新聞出處:
: ┌─────────────────────────────────────┐
: │ 文章代碼(AID): #1LE6n_FM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楊又穎最後手稿控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761151.A.3D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92 Ptt幣 │
: └─────────────────────────────────────┘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4-23 17:24:00
嘴巴說一套 檢方來的時候又是一套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4-23 17:24:00
拍拍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5-04-23 17:25:00
通保法上路之後就沒給過了吧
作者: kuninaka   2015-04-23 17:25:00
PTT會不會下禮拜就關站阿,現在矛頭都指向PTT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4-23 17:25:00
因為PTT就是實質的實名制,要找就找的到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5-04-23 17:25:00
登入ip紀錄咧?ip丟給中華,帳單地址立刻給警方的確不需要註冊資訊啊,不過通保法後我就不知了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04-23 17:26:00
重大刑案應該是廣大民眾關注足以撼動社會的就算是
作者: drigo   2015-04-23 17:26:00
檢調只要提出證據向法院申請命令, 審核下來就能要求交出個資了, 怎麼還有人以為通保法不能交出個資的錯覺??
作者: elle ( )   2015-04-23 17:27:00
後台是一群衣不蔽體的肥宅 看過的人還會說 他們瞧不起肥宅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5-04-23 17:27:00
檢調喔...真的要資料 PTT也只是個台大底下學生管理的站
作者: drigo   2015-04-23 17:28:00
去年一堆誤解的通保法法條解釋, 還真不少人以為三年以下不會被查IP.....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5-04-23 17:28:00
誹謗的垃圾本來就該被告死了 袒護他們的是怎樣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4-23 17:28:00
查IP不見得要用正規方法 楊家只要出得起錢 人一定抓的到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5-04-23 17:28:00
我們站方這邊也是打槍法院公文阿 =.=a
作者: makimakimaki (慘卷是好物...)   2015-04-23 17:29:00
我只是在八卦板貼新聞連結 就被站方出賣資料給警方了
作者: drigo   2015-04-23 17:31:00
那就有可能是向固網業者要使用者資料, 反正有IP位址就能查,除非是用跳板IP才查不到.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5-04-23 17:32:00
我也覺得被查IP的可能性比較高,站方目前是都擋著沒給。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5-04-23 17:32:00
查IP吧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3 17:35:00
是設定個人資料與密碼時可以看到的個人資料嗎?那查 IP 應該只能追到帳號,而不會有詳細的資料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4-23 17:44:00
蘇那個是因為比較久之前的吧? 之後你換著帳號在試試看?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5-04-23 18:02:00
ptt根本沒有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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