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堆人在護航大巨蛋符合建築法規的掛

作者: gretchen1 (拍拍)   2015-04-22 01:02:26
※ 引述《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之銘言:
: ※ 引述《gn01838335 (kkmanplayer)》之銘言:
: : 請問台灣現行建築法規適合大巨蛋這樣的建築物嗎?
: :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最低標準
: : 如果把法律標準設太高
: : 遠雄提出的300億大巨蛋一直強調符合法規
: 也因為消防技術規則,以及建築技術規格沒有辦法規範各種奇怪的大型場域。
: 因此才會立法要求除了基本的建築法規,另外必須要送災防計畫。
: http://www.tabc.org.tw/tw/modules/pages/service01
: 建商必須要透過第三公正方 (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及
: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書專業機構)來審查建商的計畫。
: 在巨蛋這個計畫,這個機構是“台灣建築中心“。
: 基本上,改革有兩條路
: 一條是 體制內改革,用既有的法規以及法律基礎,用既有的行政與法律系統
: 針對有問題的部份修正檢討。
: 第二種 就是革命。
: 我不滿意,不承認既有的法規以及法律基礎。我從新打造新的制度與法規,建立
: 新的運作基礎。
: 對於北市府這種公署,很驚訝採用第二種方案,這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另外一個馬英九。
: 如果你不承認工程界的規定、契約跟法令
: 請問你要叫廠商以後如何進行工程。
: 其實我不太願意批評柯P某些人,但有些人真的並不熟悉政府的運作方式
: 這跟陳菊當年帶了一群童子軍進市府很像。
: 但更讓我驚訝的是兩位副市長,其實我跟其中幾個打過交道,我很佩服他們對
: 市府行政的願景跟市府的角色。
: 但最近看他們在電視上老實說我覺得不認識他們了 XD
建築法第一條就是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
,特制定本法。
所有建築法規都是一依循這個前提然後不斷的修改強化,所以建築法規是相對保守相對高
標準,因為牽涉到人命。
所以法規是評斷建築安不安全的標準,是建築的遊戲規則,所有相關從業人員在這個前題
下才能夠運作,ㄧ棟建築物需要非常多的專業執照才能成,結構不過結構技師不可能簽名
,法規不過建築師不可能簽名,消防不過消防技師不可能簽名,機電不過機電技師不可能
簽名。有超級多人要簽名,不可能會有人想要作假,因為出事要被抓去關的不是遠雄,是
那些簽名的人。
我讚成我們應該進步,用更高標準審視,但是必須在體制下,因為跳脫體制會世界大亂,
那種建築要高標準必須規定,用多高標準必須規定,要在法的前題下進步,才是進步。
今天,蓋房子的人有什麼錯要被批鬥?一切在建築法的規定下執業有什麼錯?遠雄與政府
勾結跟蓋房子的人有什麼關係?建築是專業,ㄧ切都要按照規定,不能不明就理的批鬥不
然和文革和紅衛兵有什麼差別?
結論:
1.台灣法規真的已經很嚴格了
2.依法執業的人並沒有錯
3.法規很重要,不能沒有法,要進步請先修法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2 01:03:00
原來是依法職業啊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4-22 01:04:00
=========屎吱:合法不合理=======
作者: jp6cl6 (老頭子)   2015-04-22 01:04:00
因為你站錯邊了才被批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4-22 01:04:00
酒駕修法了嗎?修完才輪得到這吧?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5-04-22 01:05:00
因為,有沒有"主管機關核定"才是問題。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4-22 01:05:00
所以土木才是賽缺壓(茶
作者: Murasaki0110 (麥當勞歡樂送)   2015-04-22 01:06:00
合法就合法 別站不住腳就說人護航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5-04-22 01:06:00
台灣人的命賤過其他國家人的前提下,結論一才成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4-22 01:07:00
合法卻要做那種椅子全拆道路暢通的模擬自打臉Zz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5-04-22 01:07:00
要修法,等出人命在說
作者: NovaShin (DAMN)   2015-04-22 01:07:00
支持 廢除聯考後的時代程度真的都很差 ptt水準越來越低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4-22 01:09:00
ヽ( ・∀・)ノ中肯 不過等下會有人說這裡一堆黨工
作者: shihchinlun (stone)   2015-04-22 01:09:00
修法也不是某柯或是遠雄的事,明明有法律為何有地方首長就是不肯依法行政
作者: NovaShin (DAMN)   2015-04-22 01:09:00
不同立場就9.2 就說護航 真的是有夠沒水準
作者: attis   2015-04-22 01:12:00
好吧 工程延宕 已達可直接解約標準
作者: littlehero (翻滾吧!台灣)   2015-04-22 01:13:00
那就直接解約嘛,扯安全幹嘛?
作者: shihchinlun (stone)   2015-04-22 01:14:00
快點解 等黃道吉日?
作者: b09613 (一杯就是底部)   2015-04-22 01:14:00
一句話,事關人命輕忽不得。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5-04-22 01:15:00
某一掛的永遠只會打泥巴戰 XD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16:00
一直都是這樣建議,但柯P還是繼續惡搞、聽說、造謠
作者: NovaShin (DAMN)   2015-04-22 01:17:00
快解約啊 當法院檢察院都假人,你廉政署最大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18:00
人命關天?那我覺得車子沒有安全氣曩都不安全,明天沒有安全
作者: Groger (都是一群假鬼)   2015-04-22 01:19:00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才沒人做,你以為它們都吃素的??
作者: ericeric91 (ericeric91)   2015-04-22 01:19:00
臺灣大概真的死人才可能嚴格處理吧z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19:00
氣曩的都不淮上路,違者扣押,而且氣曩至少要7個
作者: buddar   2015-04-22 01:20:00
講這麼多,建築法你每條都念過嗎?柯有依法行政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21:00
人命關天,不然開車出車禍、出人命,你能負責嗎?你賠得起嗎
作者: NovaShin (DAMN)   2015-04-22 01:21:00
嗆建築法規喔 好棒棒喔
作者: gretchen1 (拍拍)   2015-04-22 01:23:00
建築法105條你都唸過嗎?技術規則唸過嗎?採購法唸過嗎?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5-04-22 01:24:00
遠雄拆蛋轉污點證人可免關到漏尿
作者: gretchen1 (拍拍)   2015-04-22 01:24:00
等你唸過就好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27:00
白癡才轉污點證人,堅持對的至少有一邊會幫忙說話,一轉污點證人,兩邊人馬都會對你恨之入骨
作者: Groger (都是一群假鬼)   2015-04-22 01:32:00
樓上你到底是站在哪一邊?我都被你推文搞混了!!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2015-04-22 01:34:00
這種錄音錄影出來 大概就見光死了 跟三創地下六層停車場是主體建物 還有阿帕契機棚沒說不能帶狗 有異曲同工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2 01:38:00
我只告訴你遠雄決不會承認犯罪,他不認就還是有人會相信他朋友會協助他,就算被關都還可以把政治迫害拿出來講但如果他在法院把朋友招供出來,沒有人會在相信他,朋友也會對他恨之入骨,陷入沒有朋友的困境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5-04-22 01:52:00
蓋到一半改法規...應該會破世界紀錄
作者: dodoorca (古老鯨)   2015-04-22 02:10:00
紅衛兵 竹中 半兵衛 模擬 散步走 附近 當緊鄰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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