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 力爭延長彈性工時
2015年04月20日 04:10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毛揆指示勞動部長陳雄文向工商團體溝通縮減工時配套措施,10大工商團體代表今(20)
日下午將磨刀霍霍向陳雄文,反對勞動部「挾勞工以令天子」作為,並嗆「皮不存,毛焉
附」?
工商團體認為,政院初審版不具「彈性」工時可言,盼在法律設計「經勞資協商同意」,
每月加班上限可延長至60小時以上。
陳雄文銜毛揆之命,今天將與工商團體會面,工總祕書長蔡練生表示,不只7大工商團體
,包括台灣省、台北市工業會等有10個工商團體代表都會出席,但不希望勞動部只是來「
說服」,要有真正的「配套」方案。
日前蔡練生當毛揆面嗆勞動部,將勞基法修正當機密處理,未充分溝通,且一味強調有配
套措施,但工商團體完全不知配套為何?蔡練生說,依勞動部所指配套,是將勞基法第30
條既有2周內的2天工時,放在一般平日安排工時,即每天工作可不逾10小時,看起來勞工
可集中在1周內工作,另外1周完全可以休息,但現實根本不可能。
蔡練生指出,政院初審版本將2周84法定工時縮短的部份,挪至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
小時延長至54小時,但修法前後,總工時不變,對工商界訴求「彈性工時延長」完全未採
納。
今天工商界擬向陳雄文力爭,法案設計彈性空間,例如「經勞資協商同意」一定條件下可
延長加班上限至60小時以上。
工商團體不滿政院動輒以「六都反對」為由未採納工商界訴求,認為六都只是列席,政院
不應未戰先退,且拿國會版本更嚴苛來威脅。「皮不存,毛焉附」,一位幹部說,沒有產
業發展,勞工那來就業?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0000046-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