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真是神邏輯....
因為 扁政府撤銷北市府當年對遠雄的續建大巨蛋解約決議
所以 問題是扁政府
扁政府的工程委員會退回北市府當年對遠雄的大巨蛋流標決議
是因為根本不符合對遠雄流標的要件才回三次的駁回北市府決
議。
(工程會駁回當時台北市政府的理由) http://goo.gl/uSqVgD
工程會認為臺北市政府之異議處理結果,仍然違法,係因甄審會於評審HOK與竹中工務店之
專門技術、能力及經驗時,偏重於棒球場地一項,予以加分或扣分,實質上已變更本計畫申
請須知之評審條件,亦即違反申請須知規定。又甄審會於評審時所考量之各項因素,亦已踰
越原計畫案之條件、實績等範圍,甚至將在本申請變更協力廠商案不存在之公平競爭因素考
慮在內。換言之,臺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並非依申請須知規定,以變更之
協力廠商HOK之資格條件低於原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為理由,而係考量其他因素,其甄審會
之決議,有濫用權力之違法,故遠雄公司申訴有理由。
後來李述德你對遠雄的那些"讓利"作為是扁政府中央指示你要
那樣作的嗎??扁政府的工程委員會只是駁回對遠雄的流標決議
,可沒叫你台北市政府要跟遠雄後來的那些"暗通款曲"。馬市
府從來在很多事情也懶得鳥扁政府。
至於李述德用這種理由說明自己後來一定不會跟遠雄偷來暗去
,說得通嗎??那遠雄權利金為什麼會在馬趙私會之後變成0元?
只代表人與人之間的立場並非"堅定不變",只要利之所趨,過
去就算對立,將來也都有可能是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