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停車讓他撞」 勇男聽警指示 停車阻匪逃

作者: wohahala (Roy_Tw)   2015-04-16 15:16:14
※ 引述《lmakuang (lmk)》之銘言:
: 王先生說他當時載朋友去買東西,沒想到卻遇到這一起警匪追
: 逐,雖然王先生的車子後頭被嫌犯撞凹了一個洞,不過他意外
: 成了員警圍捕嫌犯的重要功臣,也讓他心裡又驚又怕,至於車
: 子修理費用警局說會全權負責。
傻傻的 警察會修又如何
發個獎狀 當個良好市民也沒啥屁用
這種東西也頂多炫耀個1個月 就也沒人記得
之後車子要賣 有事故的都查的到 要賣難賣 價格還會被壓低
高雄市政府有良心一點就發點獎金回饋一下
不過照情況看 應該賠衣陪 發個獎狀 剩下就自己處理囉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5-04-16 15:17:00
這是一種榮譽感!除暴安良踏上超級英雄的第一步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5-04-16 15:17:00
真是有道理,樓下你說是不是?
作者: OpenGoodHate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2015-04-16 15:19:00
鈑金還好處理,傳動萬一有內傷也是大條的
作者: mklistwso   2015-04-16 15:19:00
當政府只想要權力又跟XX掛鉤,好市民獎千萬不要炫,只會被盯上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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