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奇美文物館撤換駐館員 瑞穗鄉公所違反程序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4-14 14:40:53
奇美文物館撤換駐館員 公所違反程序
影音:http://titv.ipcf.org.tw/news-11956
【Kacaw‧Mayaw花蓮瑞穗】2015-04-09 原視
十年前這裡是一片廢墟,奇美文物館更變成蚊子館,民國95年遭監察院糾正,四個
文物館,其中一個就是奇美文物館。隔年,奇美文化發展協會接手管理,從無到有,
完全由族人一手建立。除了土地屬於東管處所有,文物館屬鄉公所之外,周邊茅屋、
浴室、部落教室及部落廚房,都是由協會自己申請經費建蓋完成。
(奇美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 吳明季 :
這個奇美文物館從沒有到有,其實是我們奇美部落的居民努力十年的結果,十年
前這裡什麼都沒有,那我們這麼努力,成果是有目共睹,那今天是一個鄉公所的
鄉長它可以用那麼粗暴的方式,然後他說他是鄉長,有權決定他要怎麼做就怎麼
做,是覺得說把我們居民的努力一筆給抹煞掉)
但瑞穗鄉公所今年三月重新遴聘駐館人員,駐館員謝玉忠未獲續聘,不過,又接獲
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管理局通知駐館人員繼續簽到,但遭公所阻止,讓他不知道到底該
怎麽辦?
(奇美文物館駐館員 謝玉忠 阿美族:
因為文化園區叫我照正常程序簽到,後來公所叫我不要簽到,然後文化園區堅持
說要繼續簽到,我現在不知道要廳公所的還是文化園區的,我也搞不清楚,一頭
霧水)
協會擔心駐館員撤換後,將會影響整個部落團隊的士氣,也可能因此事件而瓦解。
(奇美多元就業計畫經理 蔣金英 阿美族:
我是擔心我們深度旅遊這一塊,你想想,你把鑰匙拿走,如果說我們禮拜六、禮
拜天有客人的話,我們的深度旅遊是不是要改變,我們上工人員就沒有地方做啦,
我們的那個行程要重新洗牌,到後面如果妳們把我們的建築物都拿走的話,那我
們要去哪裡上班)
(奇美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 吳明季 :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倒不是他個人工作權益的問題,而是我們整個部落整體的問
題,我們部落會不會因為這樣的事件而遭受挫折然後遭受打擊甚至瓦解,這個是
我覺得是更重要的)
年年獲得優等的駐館員遭瑞穗鄉公所無故解聘,加上這是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僱用
原住民文化館駐館人員執行計畫,駐館員歸哪個單位負責? 公所跟原民會也召開座談,
釐清權責。
(原民會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主任秘書 浦忠義 鄒族:
透過今天的協調我們希望把問題真正的釐清,我們也希望未來駐館人員用人的方
式,建立一個更好的制度,如果個館他近用權是在縣政府,屬於鄉公所就奇美文
物館的用人權就在鄉公所這個地方)
(瑞穗鄉公所秘書 古金松:
按照局裡的規定重新用公文去說明說,為什麼沒有去遴選的原因這樣?
然後再重新辦理徵選?)
公所解聘違反程序,但最讓協會及部落族人錯愕的就是,鄉長要求協會一周內搬走
館內文物。
(瑞穗鄉長 陳進光:
你們的東西(館內文物)一個禮拜給我遷走,一個禮拜你們協會的東西拿走,
我現在正式簽出去了,我們(公所)自己來)
奇美文物館內文物,都是協會跟族人還有台博館提供的傳統文物,若文物遷出去,
奇美文物館勢必將回到過去蚊子館的命運,大家都不樂見,現在因公部門橫向溝通不
良,讓駐館員不知該怎麽辦?就算重新遴聘但傷害已經造成,奇美文物何去何從?部落
十年的努力,可能因此事件而歸零。
相關資訊:
胡慕情:奇美部落的重生與自主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7/article/2666
奇美部落對瑞穗鄉公所處理奇美文物館聲明書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413062020&hc_location=ufi
==
[奇美部落聲明]
部落共同努力成果不容被粗暴對待
奇美部落對瑞穗鄉公所處理奇美文物館聲明書
針對瑞穗鄉公所鄉長104年4月1日無預警的告知奇美文物館駐館員 謝玉忠先生,
不要再上班,理由是因為他是「奇美文化工作室」的負責人,說他在外兼職。
我們的訴求是:
1. 鄉公所未依正常程序告知謝員,嚴重違反正常行政程序與法律。
2. 鄉公所對謝員之不續聘之指控,依據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管理局發函瑞穗鄉公所
認為,瑞穗鄉公所認定謝玉忠先生擔任奇美文化工作室為兼職理由不成立。
3. 奇美文物館係部落協會及部落青年,多年來體認部落文化漸漸式微,在經過多
年的努力及公部門許多單位的協助下,終於有了部落重要的文化空間。在此過
程中,謝員擔任更是重要的推手,瑞穗鄉公所無端更換奇美文物館駐館員,無
疑是忽視多年來部落整體付出的努力。
4. 我們爭的是部落集體權,因為今天謝員是代表整個部落推出來放在這個位置的人,
是代表奇美部落集體的意志,代表十年來協調、整合、默默付出的部落居民的精神。
今天瑞穗鄉公所把謝員抽走,就是把在謝員背後的奇美部落居民全部抽走,
就是無視奇美文物館背後辛苦付出的組織還有部落。今天瑞穗鄉公所完全無視
奇美部落,並且未給予代表部落經營管理奇美文物館的花蓮縣奇美部落文化發
展協會(下稱奇美部落文發展協會)溝通機會,企圖矮化成為謝員一人的工作
權問題,然而,這件事情從來就不是個人的問題。我們要的是部落自主權、部
落集體權,這點絕不妥協。
5. 若鄉公所未給予適當之說明及合理處置,我們將會進行各項抗爭,除了保護謝員的基
本尊嚴和人權,更重要的是奇美部落的部落自主權。
詳細內容: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413062020&hc_location=ufi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4-14 14:41:00
哞~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4-14 14:41:00
想安插分一杯羹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5-04-14 14:45:00
後台真硬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4-14 14:46:00
鄉長吃相難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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