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引述《gasara (賭盤開了 收錢 ^O^/)》之銘言:
: : 中捷全面停工 究責!林佳龍態度逆轉
: : 聯合新聞網/莊琇閔、吳家宇、張明慧、喻文玟、洪敬浤/連線報-2015年04月12日 上午
: : 08:30
: : 台北市捷運局昨天下午提出中捷工安意外檢討報告,初判是人為疏失。副市長林欽榮宣布台
: : 中捷運綠線全面停工,配合檢調調查所有施工意外原因。台中市長林佳龍的態度也從「撇清
: : 」,轉而追究交通局稽查疏失。
: : 林欽榮表示,中捷綠線工程施工進度百分之四十三點零九二,比預計進度超前約百分之二點
: : 五,沒有趕工壓力。
: : 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承包商遠揚營造董事長鄭燦鋒、經理高弘儒鞠躬致歉。高弘儒表示,
: : 現場作業時封閉危險施工區域,初判應為工頭以為鋼梁已放在帽梁,但另一端尚未解開,才
: : 因重心不穩翻落至文心路上,是現場人員判斷的疏失。
: : 鄭燦鋒說,已搭起的四百五十根鋼梁都依工程計畫施工,工班為不影響用路人權益才「便宜
: : 行事」開放通車。為何不在深夜施工?高弘儒解釋,每根鋼梁都排定施工時程,不是故意挑
: : 白天或晚上。
: :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重申,該工程由台北捷運局設計、施工、監造,北市府會負起責任。事故
: : 原因可能是人為操作問題比較多,有待檢察官調查。
: : 林佳龍昨天對工安意外態度丕變。上午強調市府沒有要求趕工,工程是北捷的職權,意外和
: : 趕工與拆圍籬無關。下午轉而指責交通局對捷運工程交通維持計畫書沒有積極稽查,要承擔
: : 行政責任。
: : 林佳龍昨天上午探視死傷者家屬後表示,這起事故與趕工無關,市府非常注意施工品質和安
: : 全,還要求貫徹交通計畫,「已檢查很多次」。下午他改口說,「交通局要負行政責任,這
: : 次教訓,市府也必須勇於承擔,絕不迴避」。他表示,等檢察官釐清權責單位應負責任,屬
: : 於台中市府部分,必定還給死傷者及家屬公道。
: : 林佳龍認為,交通局未能及早發現北捷在白天施工,且稽查頻率不足,有疏失責任;交通局
: : 長王義川當場表達歉意,表示會檢討改進。
: : 林佳龍說,交通局三個月來對北捷裁罰三次,卻未能阻止意外發生;一年來稽查廿五次,平
: : 均每月僅兩次,不夠主動,他要求增加稽查頻率。
: : http://n.yam.com/udn/politics/20150412/20150412971448.html
: 為什麼態度要逆轉
: 其實不是因為柯
: 而是他下面的交通局局長
: 急著撇責任
: 說話說溜嘴了
: 無聊的可以去買買看今天早上自由
: 某局長自爆
: 當天有收到遠揚申請工程延長的申請
: 原先預計到下午4點
: 然後鄉民發現了什麼沒有?
: 臺中市府不是非主管機關?
: 廠商怎麼延長申請發給你啊XD
: 再來某人再嘴白天施工是錯誤
: 原工程申請日期是13還是14什麼的
: balabala
: 下面就有一篇給你對照
: 北捷工程處處長說法
: 我們北捷都是這麼施工的
: 是正確流程無誤
: 問題是旁邊沒有淨空...等因素造成錯誤
: 自由時報欸
: 潮水要退了嗎
→ happinessum: 其實我建議你把報紙內容完整的文章貼出來一次打個爽 04/12 23:09
謝謝你提醒
不過我只想就事論事
公文曝光 遠揚"偷跑"施工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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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出具遠揚營造,早在4月8日申請的「施工通報單」,上頭清楚寫明,施工時間是4月13日深夜11點30分~4月15日的清晨5點30分,但遠揚營造卻「偷跑」,提前4天動工,離譜的是,偷跑當天發現時間不夠用,遠揚接著補上一張延長施工的通報單,又再次違反施工前3天申請的規定,2張公文明顯說明,遠揚不但偷跑又先斬後奏。
明明在台中市捷運工程處網站上,公告的交維資訊是,4月14日夜間11點30分至隔天15日的清晨5點30分,封閉北屯路,但鋼箱樑墜落意外,卻發生在4月10日。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申請的就是,網站上公告的14、15日,而且施工的期間是23:00~05:30,他們申請23:00~05:30,是跟交通維持計畫書是一樣,所以我們把它公告在網站上,結果他們提早在4月10日,10日的白天就施工,那已經違反交通維持計畫的規定。」
鋼箱樑提早4天施工,交通局拿出4月8日遠揚寄送的「施工通報單」,上面清楚寫著,吊裝作業是4月13日深夜11點30分,到4月15日的清晨5點30分,但遠揚不甩和市府約定,硬是趕工偷跑,更扯的是,4月10日偷跑當天,發現時間不夠用,竟然又來個先斬後奏,當天下午3點,也就是意外發生前1小時,遠揚才傳真給交通局,申請從下午4點起要延長施工4個小時,這個做法又違反施工前3天就要通報的規定,結果通報不到1小時,就發生悲劇。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傳真過來就是說,他們要在(10日)下午4點~8點,要延長(施工),可是那個本來就不會在白天做那個工程,所以那個延長他們傳真過來,是他們的「通報」,那市政府這邊沒有做,就是說沒有去批准什麼東西,就是說因為他本來就不是一個,應該要在那個時間施工的工程。」
從這2張公文,明顯看到遠揚偷跑又先斬後奏,便宜行事,提早施工闖下大禍,台中市府除了對遠揚開罰10萬,接下來還要他們為4條人命,負起責任。(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傳真過來就是說,他們要在(10日)下午4點~8點,要延長(施工),
可是那個本來就不會在白天做那個工程,所以那個延長他們傳真過來,
是他們的「通報」,那市政府這邊沒有做,就是說沒有去批准什麼東西,
就是說因為他本來就不是一個,應該要在那個時間施工的工程。」
我註:所以正常作業你們會批准嘛
從這2張公文,明顯看到遠揚偷跑又先斬後奏,便宜行事,提早施工闖下大禍,台中市府除了對遠揚開罰10萬,接下來還要他們為4條人命,負起責任。(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打個結論
遠揚當然問題 相關人士該罰則罰
但
市府好像也不是對現場完全無責任吧???
畢竟他們施工是要"通知"市府,並需要市府"批准"的對吧?
當然
遠揚可能是違法偷跑,市府不知情
但遠揚好像已經違法偷跑了一整天了,市府還不知情????????
總之
至少還知道要改口
值得鼓勵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