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子逾期居留26年 栽航警手中

作者: psyclon (請Q我的名片)   2015-04-12 17:02:28
※ 引述《catwalk456 (巴黎草莓)》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完整新聞標題:男子逾期居留26年 栽航警手中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12日電)一名馬來西亞男子來台逾期居留26年,有了兩個小
: 孩,均未被查獲,昨在桃園機場接人時,遭航警查獲,移交移民署桃園專勤隊偵辦。
: 航警保安大隊員警昨晚在桃機第一航廈入境大廳外車道協助交通疏導勤務時,查核一部路
: 邊停放的自小客車資料時,發現駕駛人神情怪異,因而要求他出示證件。
: 男子當場表示未攜帶證件,而是報出自己的身分證字號給警員,但依警用小電腦上所顯示
: 的照片卻一點也不像男子,因而謊言無所遁形,男子眼見再也無法隱瞞了,只好坦承自己
: 逾期居留。
: 馬籍男子說「在台灣已經有了兩個小孩,大的已經在念大學了…」,他在台灣逾期居留26
: 年,航警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製作筆錄後,全案移往移民署桃園專勤隊偵辦。
: 馬籍男子指出,他只是開車來機場接馬來西亞的家人來觀光,沒想到就這樣被警察發現了
: !他78年1月以觀光名義來台後就一直隱身在台灣,逾期居留未被發現,雖已融入台灣社
: 會環境,但26年後,他駕車來機場接人遭警方查獲,冥冥中註定。1040412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bit.ly/1aUZrBK
: 5.備註:
: 我開始相信會有長期滯台查不出來的共諜惹!
是當事人耍白痴吧?
在出境前放棄國籍
當個無國籍人士就好了
逾期居留和無國籍一樣
都不能享勞保、健保、銀行開戶…等國民福利
逾期居留是非法行為,一旦被抓到,就是強制遣返
但無國籍人士,不管到那個國家,都可以永久居留
而且待久一點,還可以當該國公民,移民成功,
內政部國籍法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得申請歸化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待個五年後,就可以成為鬼島公民了
作者: kuninaka   2015-04-12 17:03:00
人家說不定不想放棄國籍阿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15-04-12 17:04:00
會知道這件事情的人的水準應該不會來台灣待26年
作者: GAIEGAIE (該該)   2015-04-12 17:05:00
你以為他很想要成為鬼島公民?
作者: Yada (亞洲第一大)   2015-04-12 17:07:00
逾期居留的都能結婚生小孩,肥宅在幹嘛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4-12 17:12:00
你可以在出國前放棄本國籍?
作者: sylviehsiang (Shawn)   2015-04-12 17:19:00
可以依親吧 小孩都讀大學了 買張機票很快就回來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4-12 17:46:00
譴送回去後依法五年內不受理入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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