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立法院現場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15-04-10 17:09:28
中華復興,反攻大陸!
修什屁門檻,門檻高就怪法律?
當初會定高門檻一定有他的立法理由
南港區立委蔡正元當的這麼棒,你們想要罷免他?
結果被打槍,就想一些爛招幹嗎?
張慶忠立委30S通過服貿,想讓台灣老白姓賺大錢!
結果就被大學屁孩,搞個香蕉運動給黑掉,我不否認
服貿是對中低階層差,但是台灣如果一直停留在農工階層
就永遠升不上去和英法美日相提並論,永遠一直和菲泰越比就好了
事實也證明去鬧的大部分都是職業大學生,絕對不是竹科工程師和醫美醫師
而現在還想搞公投法修正,真令人無言!公投法的門檻50%會高嗎?
一點都不高好嗎?人民不想投票就表示他對這議題沒興趣!你硬要用相對多數
來搞公投法,反而是撥亂反正,毫無道理!
我覺得以下根本是在胡搞
一、補正公投法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締結條約及協議!這牽涉國家機密與國防外交竟然想要用公投,無言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請一些公法學者審查過濾白癡提案這也有錯?無言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降至萬分之一,你乾脆說一人也可以提案好了,無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同上
5.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如何連署,人民填寫電腦資料有無侵害人民隱私權?無言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無言中無言
二、修改選罷法
1. 罷免提案門檻降至百分之一。刪除軍公職不得提議之規定
罷免門檻太低,將導致政局終日惶惶不安,軍公職不得提議
本來就屬特別關係,難道你要用己手打頭,然後說好棒棒嗎?
2. 罷免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十,連署期間延長為三個月
太低!連署期間還延長三個月,人民覺得立委不錯,自然
就不會罷免,還要一直被你們騷擾,無言
3.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同上,侵害人民隱私權甚鉅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導致政局不安定
5. 廢除「罷免不得宣傳」、「不得與選舉同時舉行」
「一頁多位連署人」、「母法未定之填寫欄位」等各項不合理程序限制
罷免是壞是當然不能宣傳!如同殺人可以宣傳嗎?
結論就是不會通過啦!矧民進黨2016將會大獲全勝,政局將由
民進黨把持,你說黃國昌想找民進黨合作 ,豈不是請鬼拿藥單
我只能大笑三聲哈、哈、哈
最後套一句勞姐,天佑台灣,天佑中華民國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4-04-10 17:09:00
作者: ButterChung   2015-04-10 17:10:00
反串給推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4-10 17:10:00
帆船失敗
作者: chih5505 (樹林彭于諺)   2015-04-10 17:10:00
還不是在演戲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5-04-10 17:14:00
40分
作者: CCF091 (球來就打)   2015-04-10 17:19:00
中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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