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拉利尬GTR 把國道當競技場富商遭判刑

作者: DarkBuster (Beast)   2015-04-10 11:00:19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法拉利尬GTR 把國道當競技場富商遭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六月,一起超跑尬車,把國道當作競技場,事後發現,其中一名車主大有來頭,是兩
岸法拉利代理商黃震智,他開的法拉利和張姓男子開的GTR追逐,差點釀車重大車禍的意
外,兩方當時被吊銷駕照,昨天新北地院,更以公共危險罪,各判雙方5個月已及6個月徒
刑。
價值千萬的法拉利,和600萬的GTR,變換車道互尬,連累一旁的CEFIRO,360度失控大迴
轉,光天化日,兩輛超跑把國道當成競技場,還揚長而去,事發在去年6月,北二高南下
43公里,土城交流道附近,事後被民眾拍下po網,一度引起網友痛罵,沒想到事後發現,
法拉利的車主還大有來頭,是兩岸法拉利代理商黃震智,他和駕駛GTR的張姓男子,再開
庭的時候,聲稱當時時速,只有140和120公里,但法官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高速公里的
里程牌和秒數,判斷時速至少166公里以上,但法拉利始終在GTR前方,所以無法判斷,黃
震智有沒有惡意剪車,不過認定張姓男子,專心追車,危險性比黃震智飆車還高,所以判
張姓男子6個月,黃震智5個月,全案還能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7kzq
5.備註:
孔龍法官又在做做樣子了,如果這兩位富商,最後真的以判刑定讞,8樓下面給他爛,
不過是不可能的事。
作者: kuninaka   2014-04-10 11:00:00
怎麼不死刑?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4-10 11:00:00
可以易科罰金 無關痛癢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4-04-10 11:00:00
ㄟ(′‧ω‧‵)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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