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報導政改後立《反港獨法》
除了港獨、追求自治跟騷擾中國客(例如反水貨客)都算違法
引述該報導內文:
香港回歸近十八年,「港獨」思潮陰霾近年進一步抬頭,
有學者主張「城邦論」,有示威者手持港英旗衝擊駐港部隊軍營,
有人更揮動被視為港獨新旗幟的鳳凰龍獅旗,
再次觸動中港兩地的神經。東方報業集團接獲權威消息指,
政改爭議於今年六、七月塵埃落定後,港府隨後會就反香港獨立立法。
據悉有律師團體曾向京官推銷的反港獨法初稿,
內容除分裂國家等行為,支持香港自治,
甚至乎排斥內地人過程中擾亂社會秩序均屬犯法,
變相為○三年觸礁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斬件」立法。
曾於○三年推銷廿三條的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指,
以「斬件」形式推行反港獨法技術上可行,但必須清晰界定分裂國家行為
,有港區人大代表指落實反港獨法後,
港府仍有責任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引用連結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408/00174_001.html
5.備註:今日不站出來 明日站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