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錢固然是一個因素,
但應該有更多人像我一樣覺得申請條件太麻煩。
在申請條件裡 :
1.年滿20歲。
2.在本市設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3.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4.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
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5.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百分之40分位點(103年度為119萬元)
家庭之平均所得,且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
(103年度51,779元)。
第二項提到你戶籍地理的父母不能有自宅,否則就沒資格....
本來這個政策在提出來時電視上看條件都是在北市就學、就業就有資格,
真不懂為什麼要多出這項阿?
社會住宅不就是要照顧在台北市就業但買不起房子的人嗎?
為何不要有就學就業證明就好?
之前有鄉民說解決方法可以辦理原址分戶,
有人可以多做說明的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4-04-08 11:42:00光看這麼多就覺得好麻煩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08 11:43:00現在沒有幾間阿 限制嚴格比較容易給真正需要的人
作者: kawumwx (kk) 2015-04-08 11:44:00
就你去戶政那邊辦理自己獨立一戶,但同一個地址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8 11:44:00不知道該說什麼...這價格太高,一點意義都沒有...
第五項才扯,家庭年收不滿119萬最好是租得起兩萬多月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8 11:45:00真的要做社會住宅就把租金砍到行情一半以下才真的有幫助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08 11:47:00那要看地點 港墘站這邊本來就不便宜 上租屋網查查就知道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8 11:47:00家庭年收119萬租個兩萬四的三房一年房租就要29萬...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8 11:48:00扣掉生活費、交通費、其他雜費,根本存不到錢
設籍本市20-45歲青年族群、非設籍本市但在本市就學、就業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8 11:49:00然後六年就不能續租,一個家庭六年存不到什麼錢是很可怕的
作者:
leron 2015-04-08 11:49:00其實第二項修正就可以
作者:
kutkin ( )
2015-04-08 11:49:00主要還是條件麻煩 我要是能在台北設籍 還租什麼房子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08 11:50:00絕大部分的人都不符資格
作者:
kutkin ( )
2015-04-08 11:50:002+3 更是....很科科你在台北就業 在綠島有房子有屁用
柯P真的要多聽各方意見 開這種鬼價格跟設定 不如賣掉把錢拿去蓋真正的合宜住宅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08 11:58:00不知道同只分護,自己一戶當戶長可不可行?同址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