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李倩蓉的事件,可以看出許多演藝人員常識不足,法律知識不足,
生活知能不足,是非善惡也分不清楚,也沒有思考能力,盲目瞎挺的一群。
推動演藝人員特考如何?沒考過證照的不准上任何廣播劇、電視劇、電影、電視節目!
現在連街頭藝人都必須要考證照,這些演藝人員透過電子傳媒影響力更大,為何不考試?
考試項目:
1.國文
2.英文
3.生活法律
4.數學
5.史地
6.資訊安全
考及格過的,才准進行各種演藝事業,如何?
考題和標準嘛,就交給考試院和演藝人員工會來共同擬定,一年考一次~
當然也可以分級分種類,例如製作人證、歌星證、通告藝人證、演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