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官特考 工作經驗組資格放寬

作者: Taoyuan5566 (桃園56魯蛇哥)   2015-04-05 21:36:04
※ 引述《cy4750 (CY)》之銘言:
: 司法官特考 工作經驗組資格放寬
: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nj4yrbp
: 2015-04-05 07:27:42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 考選部上周預告司法官特考新制,工作經驗組再擴大至其他法務工作、領有律師證照、且具備3年以上專任法律工作經驗者,以及3等法制、司法行政職系的公務人員,工作滿3年後也可以報考。
: 至於不限制工作經驗的一般組,取消年齡限制,設定4年落日條款,4年期間兩組雙軌並行,4年後不再舉辦。
: 考選部原本規畫工作經驗組只限律師執業3年以上者才可報考,但與專家學者討論後,修正後的新草案納入民間法務工作、公部門特定法務人員工作滿3年以上也可報考。
: 根據考選部規畫,工作經驗指的是具備律師證書,執業或具3年以上專任法律相關工作經驗;或者錄取3等司法行政職系、法制職系的公務人員,如公設辯護人、公證人、觀護人、3等書記官、心理測驗員、法制、國際經貿類科等。
司法官是公務員中的天龍無誤
要先考上律師或是司法類高考公務員
然後再做三年
才有司法官的報考資格
這個考試制度的變革
把司法官考試提升了好幾個層級
以後司法官不在是阿貓阿狗都可以報考了
考場上考生 不是律師 就是司法高考公務員
恭喜法律系的學生們
人生關卡又多了一關
加油
噫!好了!我中了!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4-04-05 21:36:00
才中舉就這樣 那連登黃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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