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ndwhatur (nut)》之銘言:
: 我國五權分立,除了行政立法司法外,還有監察考試
: 但明明監察可以納入立法院,考試院則根本就是行政權,感覺閒閒泡茶沒事幹,到底多這
: 兩院出來衝殺毀的…
: 其他國家都三權分立,就台灣在那邊自嗨五權分立好棒棒
: 還有總統制也改的不倫不類,明明美國最高行政權就是總統,台灣硬要多個行政院長,然
: 後出事換一個免洗,總統都沒事不會被質詢,簡直超級大總統!
: 有沒有五權分立跟首長制度是哪個天兵提出來的八卦?
這是因為你忽略掉孫文提出的「權能區分」
只知道「五權分立」
在民權主義的思想裡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都是「治權」
國民大會則是「政權」
和後來的憲法架構不太相同
治權對政權負責
所以說立法院和監察院根本不能算是代表民意的議會
而是政府內部機關的一部份
真正代表民意的機關只有國民大會一個
原本國民大會有選舉和罷免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的權力
還有創制法律、複決法律的權力
立法委員是有一群法律專家學者
經過國民大會選舉產生
國民大會是人民的代表
有民意基礎
雖然並不一定懂法律
但可以向立法院提出立法方向的建議
若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人民不喜歡
也可以代表人民動用複決權否決它
監察院是政府內部的一個自律機關
也是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
而不是由總統提名
所以連總統都怕
和你今天所認知的監察院完全不同
此外行政院長是代表總統行使行政權的單位
在民權主義的思想裡
總統的地位接近吉祥物
只有提名權
還有減刑、大赦、統率三軍等一般總統都會有的基本權力
但卻是整合五院運作的靈魂人物
今天的憲法會變成這樣
有三個人要負最大責任:
1.張君勱:
曲解孫文原意
硬要將五院及國民大會套入西方的內閣制
忽略「權能區分」下立法院、監察院的地位
將立法院、監察院視為民選的國會
使國民大會的地位尷尬
並淪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人團
2.岩里政男:
將監察院長和監察委員改成總統提名
使其功用大幅被削弱
而後又將行政院長的提名同意權給拿掉
弄出弊端叢生的雙首長制
3.扁維拉:
凍結國民大會
使原本在五權憲法精神下
唯一的政權機關消失
將權力移交給立法院
使得立法院既是政府機關也是國會
政權治權一把抓
權力之大難以制衡
偏偏立法委員素質又差
難以發揮原本該有的立法專業
其實是因為很多人真的對五權憲法的認知有錯誤
才會如此的仇視它
沒有真正實踐過的東西
又怎麼能輕易的斷定它的好與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