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態度不佳未來考績恐打丙

作者: hikki82119   2015-04-02 22:08:01
※ 引述《choipei (別讓勝文不開心)》之銘言:
: ※ 引述《acton (阿龜)》之銘言:
: : 查了現在的公務人員考績法
: : 第6條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
: : 甲等:八十分以上。
: :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 :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 : 丁等:不滿六十分。
: : 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 :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 :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 :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 :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 :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 : 配合修法比重,四大考績項目:工作(70%)、操行(10%)、學識(10%)、才能(10%)
: : 要打乙、丙的應該不是很困難,如果真的客觀來打(沒有挾怨抱怨的情況),
: : 這四個項目在法規裡沒明確定義,可以操作的空間很大;反之,想要主觀來打
: : 就隨便它了,加上75%甲等限制,好處是少發考績獎金,節省國庫開支,
: 上面寫的那一堆落落長,打考績沒人會看就是理論!
: 而長官拿甲,老鳥拿甲,會巴結的拿甲,菜鳥輪流拿乙就是實務。
: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不通。
: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 公務體系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
: 改來改去改一堆,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人知道為什麼!
作者: cy4750 (CY)   2015-04-02 22:09:00
只打簽名檔算不算字數不足?
作者: david1024 (武林漆漆漆)   2015-04-02 22:12:00
現在考績沒連作法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4-02 22:17:00
沒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