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態度不佳未來考績恐打丙

作者: choipei (別讓勝文不開心)   2015-04-02 21:46:49
※ 引述《acton (阿龜)》之銘言:
: ※ 引述《tombear20 (精算師)》之銘言:
: 查了現在的公務人員考績法
: 第6條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
: 甲等:八十分以上。
: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 丁等:不滿六十分。
: 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 配合修法比重,四大考績項目:工作(70%)、操行(10%)、學識(10%)、才能(10%)
: 要打乙、丙的應該不是很困難,如果真的客觀來打(沒有挾怨抱怨的情況),
: 這四個項目在法規裡沒明確定義,可以操作的空間很大;反之,想要主觀來打
: 就隨便它了,加上75%甲等限制,好處是少發考績獎金,節省國庫開支,
上面寫的那一堆落落長,打考績沒人會看就是理論!
而長官拿甲,老鳥拿甲,會巴結的拿甲,菜鳥輪流拿乙就是實務。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公務體系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
改來改去改一堆,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人知道為什麼!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4-02 21:47: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幹 你贏了 真的 恭喜你領悟到真諦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4-02 21:47:00
哈哈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5-04-02 21:48:00
實務就是怎麼改對長官都行的通 對你都行不通啊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04-02 21:48:00
菜鳥輪流拿乙情有可原,畢竟菜鳥很多事情還要問老鳥一些老鳥閒閒沒事做每年都拿甲,這些人會讓人感到不平應該讓甲的比率降到3成
作者: baritonefebb (febby)   2015-04-02 21:51:00
像葉世文這種模範公務員有可能拿丙嗎?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04-02 21:51:00
大家習慣拿乙,心態上就不會有患得患失的心情
作者: KINP (CC)   2015-04-02 21:51:00
來人阿~餵菜鳥吃丙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04-02 21:53:00
團體講求合群,不聽指揮挑撥擾亂民心,總之要聽話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5-04-02 21:54:00
在哪都一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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