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消防局公文蓋市長章 柯文哲:不負責任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3-31 13:11:38
大家好,我是惕呆液
針對臺北市公文上面的章,依據我的經驗做以下解釋
我們單位是社政單位,因此常收到來自台北市政府的公文
而來自台北市政府的公文又可以分成兩種
1.臺北市政府
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台北市政府的公文會蓋上市長柯文哲的藍色大印
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公文會蓋上局長許立民的藍色大印
為什麼會有這兩種不同的情況呢?
因為局一層和府一層是不一樣的!
並不是每件事情都要呈到府,局的權限是很大的,一旦是局長決行,當然不會有柯
文哲的藍色大印
所以你說消防局的公文如果沒有呈到府,可不可以蓋市長大印呢?
當然是只能蓋消防局長的大印
以上是我在中央機關的經驗,如果有北市府的人員來說明應該會更完整
作者: visda (cano)   2015-03-31 13:13:00
表示消防局搞烏龍
作者: abkobe (我無能為力)   2015-03-31 13:17:00
就局函跟府函的差別..只是府函局長代決就要送府用印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3-31 13:19:00
府函代決 啊就代決了 就蓋代決的章啊
作者: kinnsan (覇津根魅苦親衛隊)   2015-03-31 13:19:00
就是消防局便宜行事被抓包了
作者: kevinjainu   2015-03-31 13:21:00
一個是府函、一個是局函 公文還要看決行層級府函要第一層決行的才會到市長,要看分層負責明細第三層決行只會到科室主管 研考會快去幫柯滅個火吧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3-31 13:23:00
老實說 政府機關的分層制度 外人真的很難懂所以才會有這麼多讓媒體見縫插針的機會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3-31 13:24:00
要解決這個漏洞很容易 就補決行的章 或者是可識別就好
作者: kevinjainu   2015-03-31 13:25:00
別說媒體啦 市長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天天在媒體放炮媒體有這種難得可以不當製造業晚上還可以加碼繼續罵的標題 換過你是記者這種新聞你要不要報?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   2015-03-31 13:27:00
問題是消防局局長決行的台北市政府令上明明就有決行字樣 柯P還要炮 真的不知道在炮什麼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3-31 13:29:00
啊都有決行了 那幹嘛一定要蓋市長張? 多此一舉?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   2015-03-31 13:32:00
市長是代表人 不蓋他的章要蓋誰的章?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3-31 13:35:00
發 臺北市政府 函 上面就要有市長的章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3-31 13:35:00
蓋代決行的章啊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3-31 13:36:00
發 臺北市政府xx局 函 上面就要有局長的章...那跟批核是不一樣的很多公文都是是科長甚至股長代為決行 發出去總不可能蓋科長或股長的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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