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河市案公文風暴 馬指是簽名章 不是簽名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3-29 10:21:52
又一個假議題,模糊事件真相
簽名章 不是簽名
用假屌 不算性侵
這就是馬英九的司法邏輯
※ 引述《icion (柯柯)》之銘言:
: 2015年03月29日 中國時報 王正寧/台北報導
: 針對美河市案公文簽名風暴,馬總統昨出席104年兒童節「大手牽小手兒權齊步走」家家愛
: 跑活動後,面對詢問公文上是否親自簽名時,馬回頭澄清,公文上面「是簽名章,不是簽
: 名。」
: 知情人士指出,該案在市府內簽階段,就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
: 決行,不是由馬本人決行。他強調,美河市案屬分層負責,才會授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
: 用市長簽名章,其實馬當時對詳細內容的確並不了解。批評者可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
: 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批評。
: 他表示,「簽名章」和「簽名」不同之處,在於簽名章是機關首長官章,代表政府機關,
: 蓋簽名章的人是掌管機關印信的官員,絕非市長本人;而簽名則須由市長本人親自為之,
: 由別人代簽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而無效。
: 媒體人黃暐瀚昨也在臉書發文,指公文分層負責「簽名跟簽名章完全不同」,台北市府市
: 政顧問洪智坤在其臉書留言說,市長簽名章是加蓋於對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經公文批
: 核程序後始得加蓋。大家討論的馬英九簽名章,屬對外公文、契約使用之章戳,都需經內
: 部公文簽辦到市長同意後才能使用,「市長均負完全法律、行政責任」。
: 對於柯批馬英九市長任內對美河市案「什麼都不知道才是問題」,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
: 示分層負責是政府機關推動工作基本原則,目的是提高效率,早已建立制度,柯文哲身為
: 台北市長,應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對。他說,「請柯市長記住昨天講的話,日後可以檢驗」
: 。
: 陳以信表示,公務體系中,分層負責是必要制度,既非切割也不是推諉。周玉蔻昨在臉書
: 秀出6張馬批示公文簽名,指「鐵證如山,還敢賴!」但周秀出的是大巨蛋公文,非美河市
: 。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9000323-260102
作者: lici0393 (小郵差)   2015-03-29 10:23:00
上了不給錢.就不算嫖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3-29 10:24:00
你得到他了,明天來當大法官!
作者: superym (悶)   2015-03-29 10:28:00
承認你就是馬英久的顧問吧
作者: rasputin   2015-03-29 10:32:00
他還真的沒屌被你說中了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5-03-29 10:36:00
靠,有夠中肯,看來未來的大法官就是你了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3-29 10:38:00
清廉執政 科科
作者: bilibala   2015-03-29 10:42:00
一語雙關 XDD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5-03-29 10:42:00
寫馬總統這三個字 然後罵這三個字 這連簽名章都談不上 絕對不是罵他
作者: souter (舒特)   2015-03-29 11:03:00
精闢!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5-03-29 11:06:00
可惜你不是法官
作者: sthermit ( )   2015-03-29 11:15:00
形容的太精準了!
作者: curly7 (毛七)   2015-03-29 11:53:00
太貼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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